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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6月4日至8日的中途島海戰讓日本品嚐到被殺戮的滋味。
氣急敗壞的日本人對投降者以及手無寸鐵的俘虜進行了慘無人道的屠殺和折磨,這在日軍士兵中幾乎是普遍的行為,在中國、菲律賓和太平洋戰場皆是如此。
戰爭情況下,避免不了殺戮。但這與借助戰爭施以暴行的行為來講,又是兩回事。應該說,日本人暴行的頻率遠高於英國人或美國人。“盟軍集中營和日本集中營之間毫無可比之處,後者有令人毛骨悚然的醫藥實驗和例行的射殺俘虜行為。”
當然,美國人實際上殺死了更多的日本人,例如對日本城市的轟炸,和對廣島、長崎的原子彈襲擊。維克托·漢森認為:“但是在美國人眼裏,無差別的地毯式轟炸作戰和謀殺戰俘並不能相提並論。這是徹底的西方式戰爭特點,源自古希臘在光天化日之下挑選場地進行殺戮的習俗。這種習俗在羅馬時代得到發展,在中世紀得到進化,在基督教世界中依舊存在,這是關於正義戰爭的概念。”
具體來說,“盟軍也進行了大規模殲滅敵人的行動,但那幾乎都是通過公開和直接的進攻完成的,並事先表明了自己的意圖。這樣的大規模攻擊往往是報複性的,盟軍會在敵人的火力下發動攻擊,而不是在營地裏偷襲,或是停火後背信棄義地進攻。日本的防空火力和戰鬥機會嚐試射擊跳傘的敵軍轟炸機機組,這些人被迫在敵占區著陸後,經常會被日本人處決”。301
不過,在日本人看來,他們不會覺得屠殺有什麽不妥。美國人會認為,“隻要他們在轟炸時,是在實際的火力對射中殺死敵人,同時將轟炸這種方法作為破壞日本帝國軍事工業基礎的努力之一,那一切幾乎就和正麵戰鬥沒什麽不同”。日本人的思路則與此相反,“他們隻會計算轟炸中死亡的人數,然後指出,成千上萬死於美軍轟炸的本國無辜公民,要比日本戰俘營裏審訊者和警衛處決、肢解的美國俘虜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