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上海絞圈房揭秘:真正的本地老房子

一、石庫門起源

上海在開埠前是江南名邑,雖仍是農業經濟發展模式,但海上貿易和商業都很繁榮,那時的上海人居住建築大致有三類:農民住宅、鎮民住宅和官吏地主住宅。農民住宅一般一埭三開間,堂屋居中,兩側為臥室或廚房雜間,家庭人口較多的,戶型有四開間至八開間不等,房屋類型除一字形外,還有曲尺形、門字形和口字形;鎮民住宅沿河或沿街毗鄰而居,獨棟而立;官吏地主住宅獨院式多,早期明清建築遵守朝廷宅第律規,清末後戒律放鬆並且受到西方文化影響,因此不守章法的宅第屢見不鮮。

石庫門住宅的出現有兩大原因:一是上海租界的出現,吸引了上海周邊大批農民湧入租界務工,還有大批富人來上海經商,租界人口暴漲,導致住房緊缺;二是江浙一帶戰亂,迫使大批百姓和地主富豪紛紛逃往租界避難,更加劇了住房緊缺,石庫門能夠容納多戶人家,因此石庫門住宅的出現解決了住房緊缺的問題。1870年上海公共租界人口是7.5萬,1895年達到了24萬。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時,上海人口暴漲到200萬左右。外國商人看到了賺錢機會,於是在1853年9月至1854年7月間,在今廣東路、四川路一帶首次建造了800多幢木板簡房,但對於房屋市場來說仍供不應求。原先依靠販賣鴉片獲得暴利的老沙遜、怡和、仁記洋行紛紛把資金投向了房地產。1860年公共租界內以“裏”為名的簡屋已有8740幢,房租收益達30%至40%,與此同時,地價已經由最初每畝白銀20兩左右漲至500兩以上。因為木板簡房的建材主要是進口洋鬆或福建杉木,容易燃燒引發火災,所以1870年被租界當局取締(圖3-1)。為解決造房無章可循的問題,租界當局依據1869年《土地章程》,陸續出台相關行政規定,規定房屋建造必須先申報,隻有在領取執照後才可施工。1901年頒布《中式房屋建築規章》,兩年後又頒布《西式房屋建築規章》,石庫門便應時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