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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聶赫留朵夫來到法院,在走廊裏遇見昨天那位警官,就向他打聽已判決的犯人關在哪裏,要見犯人須經什麽人許可。警官說,犯人關押在不同的地方,判決沒有正式公布之前,要見犯人須經檢察官許可。

“等審訊結束後,我來告訴您,帶您去。檢察官現在還沒有到。就等審訊以後吧。現在就請您出庭。馬上就要開庭了。”

聶赫留朵夫今天覺得警官似乎特別可憐。他謝過他的盛情,就朝議事室走去。

他快要走到議事室門口,這時陪審人員紛紛走出議事室,正要進法庭。那個商人還是像昨天那樣快活,還是那樣酒足飯飽,見了聶赫留朵夫,就像見了老朋友一樣。就連彼得·蓋拉西莫維奇那隨便的態度和哈哈大笑聲,今天也沒有使聶赫留朵夫反感。

聶赫留朵夫真想也對所有陪審人員說說自己和昨天那個女被告的關係。他心想:“如果實事求是的話,昨天審訊的時候我就應該站起來,當眾宣布我的罪行。”可是,等他跟其他陪審人員一起進入法庭,昨天那一套程序又開始了:又是“開庭啦”,又是三位穿繡花領製服的法官登上高台,又是一片肅靜,陪審人員在高背椅上就座,憲兵、沙皇像、司祭,這時他覺得,盡管他應該那樣做,可是就是在昨天,他也不能破壞這種莊嚴氣氛。

開審前種種準備工作也跟昨天一樣(隻是免去了陪審人員宣誓和庭長對他們的交代)。

今天審訊的是一宗撬鎖盜竊案。由兩名持刀憲兵押著的被告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瘦瘦的,兩肩很窄,穿的囚服是灰色的,一張臉也是灰灰的,毫無血色。他一個人坐在被告席上,皺著眉頭打量著一個個走進來的人。這個小夥子被控跟一個同夥撬板棚的鎖,從裏麵偷了一些舊的擦腳墊,價值三盧布六十七戈比。從起訴書中可以看出來,這個小夥子跟同夥扛著擦腳墊在一起走,被警察截獲。小夥子和他的同夥當即認罪,於是雙雙進了監獄。那個同夥是鉗工,死在獄中,所以隻有小夥子一個人受審。幾張舊擦腳墊就放在物證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