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們試圖勾畫的這間墳墓似的會客室,隻是當地的一種情況,其他修道院中並不如此嚴厲。尤其神廟街屬於另一教派的那個修道院,黑色窗板被棕褐色窗簾所取代,會客室像客廳一樣,也鑲了地板,掛著悅目的白紗窗簾,牆上掛著各種鏡框,其中有一幅本篤會修女露出麵孔的畫像,幾幅花卉畫,甚至還有一個土耳其人的頭像。
正是在神廟街修道院的園子裏,挺立著一棵全法國最大最美的印度栗樹,被18世紀的善良人們譽為“王國栗樹之父”。
我們說過,神廟街修道院中為永敬本篤會修女,根本不同於錫托教派的本篤會修女,永敬修會的創建時間並不久遠,超不出二百年。當初1649年,在巴黎聖緒爾皮斯和河灘廣場聖約翰兩座教堂,聖體受到兩次褻瀆,先後僅隔數日,那種瀆神的彌天大罪實屬罕見,震動全城百姓。聖日耳曼草地教堂副大主教兼院長先生決定,要他的全體神職人員舉行一次隆重的列隊遊行,並由羅馬教皇使臣主祭。然而,兩位尊貴的婦人,庫爾丹夫人(即德·布克侯爵夫人)和德·夏托維厄伯爵夫人,卻認為這樣還不足以贖罪。褻瀆“神壇上極崇高的聖體”的罪行,雖是偶然事件,但兩位聖女係念於心,認為隻有在一所修女院進行“永敬”,才能夠補贖。於是,她們二人,一個在1652年,一個在1653年,將大筆錢財捐給卡德琳·德·巴爾嬤嬤,即本篤會修女聖體嬤嬤,以實現虔誠的心願,創建一所聖伯努瓦會的修道院。第一份建院批準書,由聖日耳曼修院院長德·麥茨先生交給卡德琳·德·巴爾嬤嬤,“規定入院的修女必須帶進三百利弗爾年金,合本金六千利弗爾”。繼聖日耳曼修道院院長之後,國王也簽發了批準書。到了1654年,修道院批準書和國王批準書,一並由審計院和高等法院核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