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傍晚,迪涅的主教先生上街散步回來,便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待到很晚。他正潛心著述,寫一本大部頭的《論義務》,可惜後來沒有完稿。他細心查閱神甫和神學博士就這一重大問題所發表的各種言論。他的書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體的義務,第二部分是從屬各個階級的個人義務。大眾義務為大義務,共有四種。聖馬太指明了四種義務:對上帝的義務(《馬太福音》第六章)、對自己的義務(《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九節和三十節)、對他人的義務(《馬太福音》第七章第十二節)、對眾生的義務(《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節和二十五節)。對於其他各種義務,主教在別處也找到了指示和規定。在《羅馬人書》中,有君主和臣民的義務;聖彼得則規定了法官、妻子、母親和青年男子各自的義務;《以弗所書》中有丈夫、父親、子女和仆人各自的義務;《希伯來書》中規定了信徒的義務;而《哥林多書》中有處女的義務。主教勤奮地編輯,要把所有這些規定匯成和諧的一部分,以供世人學習。
八點鍾時他還在工作。他將一大厚本書攤放在雙膝上,往小方塊紙上摘錄,姿勢很別扭。這時,馬格洛太太照習慣進來,從床邊的壁櫥裏取出銀餐具。過了一會兒,主教覺得餐桌應該擺好了,妹妹也許在等他,他這才合上書,離開書案,走進餐室。
餐室是個長方形的屋子,有壁爐,房門臨街(我們已經說過),窗戶對著園子。
馬格洛太太果然擺好餐具了。
她一邊忙碌,一邊還在跟巴蒂絲汀小姐聊天。
靠近壁爐的餐桌上放了一盞燈。壁爐裏的火燃得挺旺。
不難想象出那兩位都已年過六旬的婦人:馬格洛太太又矮又胖,性情活潑;巴蒂絲汀細弱瘦長,性情溫和,比她哥哥稍高一點兒,穿一件棕褐色綢袍,那還是1806年的流行色,是當年她在巴黎買的,一直穿到現在。有時寫上一頁也不足以表達的一種想法,而用一句俗話就能說清楚。我們這裏也借用一下粗俗的字眼:馬格洛太太的樣子像個“村婦”,而巴蒂絲汀小姐的神態像個“貴婦”。馬格洛太太頭戴卷管邊的白色軟帽,頸上掛著小小的金十字架,這是全家唯一的女人的飾物了。她穿一條黑色粗呢袍,袖子又肥又短,領口露出雪白的圍巾,腰上用綠帶子係著紅綠方格布圍裙,還有同樣布料的胸巾,上麵兩角用別針別住,腳上像馬賽婦女那樣穿著粗大的鞋和黃襪子。巴蒂絲汀小姐的衣袍是1806年的式樣,半短緊身式的,加了墊肩,鑲了暗扣。她戴一頂“孩童式”卷曲假發,扣住自己的花白頭發。馬格洛太太看起來聰明伶俐,心地善良,兩邊嘴角一高一低,上嘴唇比下嘴唇厚實,這就給她添了一兩分暴躁專橫的神氣。隻要主教大人沉默不語,她就喋喋不休,態度既恭敬又有點放任。可是,主教一開口說話,她就跟老小姐一樣服服帖帖,唯命是從了,這情景大家都見過。巴蒂絲汀小姐甚至連話都不講,隻是一味地服從和迎合。即使在年輕時候,她的相貌也不漂亮,一對藍色大眼睛鼓出來,鼻子長而彎曲;不過,我們一開頭就講了,她的整個臉龐、整個人,透出一種難以形容的和善,她生性寬厚仁慈,而且,溫暖心靈的三德——信仰、慈悲和熱望,又漸漸使這種寬厚升華為聖德了。大自然隻是把她造就成為羔羊,而宗教卻使她成為天使,可憐的聖女!甜美的記憶風流雲散啦!這天晚上主教住宅裏發生的情況,巴蒂絲汀小姐後來不厭其煩地講述,有好幾個現在還活著的人連細節都能回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