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撂在半路未敘的那輛馬車,在將近晚上八點鍾時,駛進阿拉斯驛站客棧的大門。我們一直注目的那個人下了車,漫不經心地回答客棧夥計的殷勤問候,打發走後添的那匹馬,親自將小白馬牽到馬棚;然後,他推開樓下彈子房的門,走進去坐下,雙肘支在桌子上。他本想用六小時走完這段路程,結果竟用了十四小時。他捫心自問並無過錯;然而,畢竟他也沒有因此而感到惱火。
老板娘走了進來。
“先生過夜嗎?先生用晚餐嗎?”
他搖搖頭。
“馬房的夥計說,先生的馬非常疲勞!”
這時他才打破沉默。
“那匹馬明天早晨不能走嗎?”
“唉,先生!它起碼得歇兩天。”
他又問道:“這裏不是郵政局嗎?”
“是這裏,先生。”
老板娘帶他到了郵局。他掏出身份證,詢問當天夜晚能否乘郵車回海濱蒙特伊。郵差身旁的座位恰好空著,他便付錢訂了下來。
“先生,”郵局職員說,“不要誤了時間,半夜一點鍾準時從這裏出發。”
事情安排好之後,他出了客棧,在街上走著。
他不熟悉阿拉斯城,街道又昏暗,隻好信步走去。而且,他似乎打定主意不向行人問路。他過了小克蘭鬆河,闖入縱橫交錯的窄巷中,如同陷入迷宮一樣迷失方向,恰巧一位紳士提著燈籠走過來。他遲疑了一下,終於決定上前打聽,但首先還是前顧後盼,就好像怕人聽見他要問什麽事兒似的。
“先生,”他說道,“請問,去法院怎麽走?”
“您不是本城人吧,先生?”那位年長的紳士答道,“那就隨我走吧。我正巧要往法院那邊走,也就是說往省政廳那邊走。要知道,現在法院正在修繕,暫時改在省政廳審案。”
“刑事案件也在那邊審理嗎?”他又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