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道光帝召見林則徐
在各省督撫中,堅定地奉行嚴厲禁煙政策,對黃爵滋的嚴禁主張予以大力支持,並且在實際禁煙過程中取得重大成績者,首推時任湖廣總督的林則徐。
林則徐(1785-1850),字元撫,又字少穆,晚號竢村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1811年(嘉慶十六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1814年散館授編修。從1820年起,林則徐先後在浙江、江蘇、陝西、湖北、河南等省擔任道員、鹽運使、按察使、布政使、東河河道總督、江蘇巡撫、署兩江總督等職。1837年初,擢為湖廣總督。
在江蘇巡撫任上,林則徐即開始奉行嚴禁鴉片政策。1832年(道光十二年),當英國殖民者胡夏米乘“阿美士德”號沿中國東南進行偵察活動時,時任江蘇巡撫的林則徐即曾會同兩江總督陶澍會銜上奏指出,胡夏米等由粵而閩而浙而江,直至山東沿海各處,到處活動,“恐該夷船尚有夾帶違禁之鴉片煙土等物在於海口,勾串奸商,哄誘居民,私相授受,此則貽害匪淺,不可不亟為查禁,加以懲創。……現被東省驅逐之後,折回南行,茲再入江境內洋,停泊海口,即當密派文武大員,前至該夷船嚴行搜查,如有鴉片煙土等物,飭令盡數起除,傳同夷眾當麵焚燒,毋許稍有留剩。”但是,道光帝並未采納他們的建議,反而予以申飭。1833年,林則徐又在《會奏查議銀昂錢賤除弊便民事宜折》中,向道光帝奏稱:
鴉片以土易銀,直可謂之謀財害命……自鴉片盛行之後,外洋並不必以洋錢易紋銀,而直以此物為奇貨,其為厲於國計民生,尤堪發指。臣等隨時認真訪查,力拿嚴懲,誠恐流毒既深,此拿彼竄。或於大海外洋,即已勾串各處奸商,分路潛銷,以致未能淨盡。又密飭海關津營縣,於洋船未以進口之前,嚴加巡邏,務絕其源。再於進口之時,實力稽查夾帶,如有偷漏縱越,或往別處發覺,即將牟利之奸商,得規之兵役,一並追究,加倍重懲,以其令在必行,法無虛立,庶可杜根株而除大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