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近代通史(全十冊)

第四節 民主觀念的產生

一 對西方議會製度的向往

早在鴉片戰爭前後,有識之士就開始了對西方民主政製的認知和介紹。林則徐於1839年組織編成的《四洲誌》,就對英國的“巴厘滿”(Parliament即議院)作了介紹,對美國的選舉製度也給予了關注。稍後,魏源的《海國圖誌》、梁廷枏的《海國四誌》、徐繼畬的《瀛環誌略》也都介紹了西方國家“國事決於公議”的民主製度。至19世紀後期,對西方國家的議院的介紹已經流行於中文文獻,不過直至20世紀90年代,對Parliament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譯法,除音譯外,還有各種意譯。

郭嵩燾比較早地介紹了西方的議會製度。1875年在總理衙門任職時,在《條議海防事宜》中指明西洋立國之本在“朝廷政教”。次年他出任駐英公使,對議院有了更真切的了解。他在日記中寫道:

計英國之強,始自國朝,考求學問以為富強之基,亦在明季,後於法蘭西、日耳曼諸國。創立機器,備物製用,實在乾隆以後。其初國政亦甚乖亂。推原其立國本末,所以持久而國勢益張者,則在巴力門議政院有維持國是之義;設買阿爾(Mayor即市長)治民,有順從民願之情。二者相持,是以君與民交相維係,迭盛迭衰,而立國千餘年終以不敝。人才學問相承以起,而皆有以自效,此其立國之本也。而巴力門君民爭政,互相殘殺,數百年久而後定,買阿爾獨相安無事,亦可知為君者之欲易逞而難戢,而小民之情難拂而易安也。中國秦漢以來二千餘年適得其反。能辨此者鮮矣。

這清楚地表明,他視議院政治為西方國家的“立國之本”而心向往之。

王韜也較具體地介紹了西方各國的政製和議院:“泰西之立國有三:一曰君主之國,一曰民主之國,一曰君民共主之國”,“一人主治於上而百執事萬姓奔走於下,令出而必行,言出而莫違,此君主也。國家有事,下之議院,眾以為可行則行,不可則止,統領但總其大成而已,此民主也。朝廷有兵刑禮樂賞罰諸大政,必集眾於上下議院,君可而民否,不能行,民可而君否,亦不能行也,必君民意見相同,而後可頒之於遠近,此君民共主也。”主張最適合中國的政製即是“君民共治”,“君為主,則必堯、舜之君在上,而後可久安長治;民為主,則法製多紛更,心誌難專一,究其極,不無流弊。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民隱得以上達,君惠得以下逮。”他還認為國家的強弱決定於國家的政製,西方各國之所以國富兵強,正是因為建立了議院,“無論政治大小,悉經議院妥酌,然後舉行,故內則無苛虐殘酷之為,外則有捍衛保持之誼,常則盡懋遷經營之力,變則竭急公赴義之忱。”反觀中國,則上下之情不通,“民之所欲,上未必知之而與之也;民之所惡,上未必察之而勿之施也。”由此,中國謀求富強的途徑,則在於改革政製以“通上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