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本蓄意發動侵華戰爭
中日甲午戰爭的爆發是日本明治政府製定和推行對外侵略擴張的大陸政策的結果。“大陸政策”也稱為“大陸經略政策”,是日本用戰爭手段侵略、吞並中國和朝鮮等周邊大陸國家的對外侵略擴張政策。它開端於明治維新初期,經過20年的準備與發展,在19世紀80年代趨於成熟,成為日本近代長期奉行的最高國策,並在1894年的甲午戰爭中得以實施。
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日本開始實施吞並朝鮮的計劃。1876年,日本軍隊開赴朝鮮,以武力脅迫朝鮮簽訂《江華條約》,取得通商租地、領事裁判權和在朝鮮沿海自由航行等侵略特權,與中國爭奪對朝鮮的宗主權。1882年,朝鮮國內發生“壬午兵變”,日本借口保護日本使館人員,出兵朝鮮。清政府擔心日本乘機控製朝鮮政府,派兵進入朝鮮,平定了內亂。日本則以賠償為由強迫朝鮮簽訂《仁川條約》,獲得在漢城的駐兵權。1884年,日本策劃朝鮮親日派官員發動“甲申政變”,朝鮮國王在清軍幫助下平定了政變。日本政府就此要挾清政府,派宮內大臣伊藤博文來華,於1885年4月與清政府訂立《中日天津會議專條》,規定朝鮮今後發生重大變亂事件,中日兩國或一國需要出兵,必須事先相互知照。日本進一步加強了在朝鮮的地位。
日本在向朝鮮滲透勢力的同時,開始製訂“征清”方策,進行發動侵華戰爭的準備。1878年設立直屬天皇的參謀本部後,第二年即派陸軍中佐桂太郎等10餘名將校到中國收集軍事情報,歸國後起草了《對清作戰策》,這是近代日本製定的第一份“征清”方案。1886年,日本參謀本部第二局局長陸軍大佐小川又次,再次來華進行廣泛調查,歸國後於1887年製定了《清國征討方略》,準備以主力攻占北京,並分兵占領長江流域各戰略要地。日本一旦戰勝後,便將中國的山東半島、遼東半島、舟山群島、台灣全島、澎湖列島及長江兩岸10裏之地,都劃歸日本版圖,中國的其餘地方則分割成若幹小國,分別受日本監護。日本並準備用5年時間(1892年前)完成對華作戰準備,抓住時機發動侵略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