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離婚那點事兒
曹操在短短八年間,連續下發了三道求賢令,提出了“唯才是舉”的用人理念,以此摧破當時社會的舊觀念。他本人,正是這一理念的身體力行者,甚至把“唯才是舉”貫徹到了選擇接班人的問題上。
要想理解曹操在選擇接班人的問題上有哪些與眾不同之處,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中國古代的“繼承法”。中國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確立了“嫡長子繼承”的基本原則。什麽叫“嫡長子繼承”呢?
常有人誤會,認為中國古代的婚姻製度是一夫多妻製,實則不然。準確來講,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妾製。可能有人覺得:這有什麽區別呢?不都是一個男人可以娶好幾個女人嗎?當然有區別,區別體現在法律上。
中國古代,一名男性,隻能娶一名正妻。要是立兩個正妻,那是違法犯罪行為,相當於今天的重婚罪。《唐律疏議·戶婚律》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一個男子已經有太太了,再娶一個的,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有人說:妻子不妻子的,不就是個名分嗎?沒關係,我多娶幾個妾,我對自己的小妾特別寵愛,好像對待妻子一般;至於妻子呢,我冷落她,讓她獨守空房,把她實際上當小妾對待。這樣是否可以?當然不行,也是犯罪。《唐律疏議·戶婚律》也有規定:“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違反此條,判得更重,兩年有期徒刑。
當然也不是沒有例外。西晉的開國元勳賈充,先娶了一個姓李的太太,後來李太太因為她爹犯罪受牽連,流放邊境,賈充就又娶了一個郭太太。幾年後,李太太刑滿釋放,回來了,這就有倆太太了,怎麽辦呢?晉武帝司馬炎特地下了一道詔書,特許賈充有左右二夫人,這是曆史上非常罕見的特例。
一般來講,一個男人隻能有一個正妻。正妻生的兒子就是嫡子;妾生的兒子,就是庶子。嫡子的繼承權,遠遠優先於庶子。正妻生了很多嫡子,誰有最優先的繼承權呢?嫡子中年齡最大的一位,也就是嫡長子,由他繼承父親政治方麵的遺產和權力。其他小孩,隻能分點經濟上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