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就是討論火藥問題了。大眾都在焦急地等待著這個最後的決定。炮彈的大小、大炮的長短都已經有定案,那麽,需要多少分量的火藥來產生推進力呢?這種可怕但效應已經被人類掌控的物質,將要以不尋常的驚人數量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火藥在14世紀由僧侶史瓦茲發明,他還為了這項偉大的發明付出性命,這是一般人都曉得且津津樂道的常識。可是,現在差不多已經證實,這則故事應該被列入中世紀的傳說。火藥並非哪個人發明的,它是直接從希臘火硝[1]衍生而來,也和希臘火硝一樣,是用硫黃和硝石混合組成。不過,自那時起,這種原本隻是作為引信用的混合物,就轉變成了爆炸用物。
但是,即使博學者對這個火藥的虛構故事了如指掌,卻很少人體會到火藥在力學上所展現的強度,然而,我們正是必須明白這件事,才能了解這個交付給委員會討論的問題有多麽重要。
1公升的火藥重約2磅,即900克[2],它燃燒時會產生400公升的氣體,這些氣體在2400攝氏度高溫的作用下釋出後,能占據4000公升的空間。火藥的體積和火藥燃燒所產生的氣體體積之間的比值,是1‥4000。當這樣的氣體被壓縮在1/4000狹窄的空間裏,我們可以想見它的推進力會有多可怕。
這些問題,執行委員會成員在第二天開會討論時,早已非常清楚了。巴比·凱恩請參謀艾爾費斯頓發言,此人在戰爭期間,曾經是火藥部門的執行長。
“親愛的夥伴們,”這位傑出的化學家說,“我要從幾個不容否認的數字講起,這些數字將作為我們待會兒討論的基礎。炮彈24,也就是可敬的馬斯通在前天用那麽富有詩意的詞語向我們提起的炮彈,當年把它從大炮裏射出時,隻用了16磅的火藥。”
“你確定是這個數字嗎?”巴比·凱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