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去而複返的時期,正是劉備出兵阻止孫權進攻益州的時期。
這表明劉備已經把益州當成自己鍋裏的肉了,誌在必得,誰搶就跟誰急。
當法正的迎接隊伍滿載財物開到荊州的時候,龐統等人都樂得心裏開花,送上門來的不要白不要,要了不白要,紛紛勸說劉備抓住機會、大幹特幹。
龐統為劉備分析形勢:自從曹操南征劉表,荊州就殘破不全,曹、劉、孫三方勢力盤根錯節,很難有大的作為。益州不一樣,相對來說國富民強,人口眾多,要人有人,要錢有錢,占據益州才能幹出一番大事業。
劉備當然渴望得到益州,但在思想上還有一點轉不過彎來。根據多年的鬥爭經驗,劉備總結出自己的特色和成功的秘訣——就是和水火不容的仇人曹操對著幹,“(曹)操以急,吾以寬;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譎,吾以忠;每與操反,事乃可成耳”(《三國誌》注引《九州春秋》)。
劉備做徐州牧,是陶謙的遺命;做豫州牧,是中央政府任命;襲殺車胄奪取徐州,是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做荊州牧,是劉表、劉琦父子死後部下擁戴的。
到目前為止,劉備自認為從來沒有依靠武力搶奪過別人的地盤,從來沒有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他做事一向是有原則有底線的。
劉備不是那種做事不想就幹、幹了再想的人。他在做事之前都要考慮清楚到底對不對,符合不符合自己的原則,有沒有突破自己的底線。這一思考,做出決定往往就慢了半拍,所以曹操等人都指出了他的這個性格特點——見事遲,得計少晚。
此時,劉備又在先想再幹,想通了才幹。在他看來,搶奪別人的東西,是不道德的強盜行為,曹操能幹他不能幹。現在去搶益州,不就和曹操同流合汙了嗎?不就失信於天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