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於詩詞中不為美刺①、投贈②之篇,不使隸事③之句,不用粉飾之字,則於此道已過半矣。
【注釋】
①美刺,稱美與諷惡。
②投贈,贈送。
③隸事,以故事相隸屬,指引用典故。
【賞析】
歌功頌德、諷諫勸誡、文人之間的相互投贈,往往都是敷衍之作,下筆為文而往往並非心裏所想,如此之作當然缺乏真情,也就不能打動人心。這種情況下,文學無非隻是一種工具和遊戲,失去了它的獨立性。用典用詞好比美人的配飾,可戴可不戴。若戴,則一定要做到自然、協調。如果亂用典故、堆砌辭藻,就好像亂戴首飾,雖一身珠光寶氣,然極為俗氣醜陋。初學寫作者往往被典故辭藻技巧這些表麵的東西吸引而犯這種毛病,是尤其要加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