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哲學史上,老子的意義是非常明顯的。這種意義不僅僅在於他開創了所謂的道家學派,更為重要的是他提出了另外一種(區別於孔夫子)思維的方式,由此確立思想世界和生活世界的新的可能性。就理論的創造性而言,老子的“道”的係統具有以下幾個非常明顯的特點。
第一,在現實世界之外又開辟出一個“道”的世界,表明中國哲學的抽象思維水平有了進一步的提高,較之五行學說、陰陽思想,其對萬物本原的說明是一個大的飛躍。
第二,“道”作為世界本原與準則,是對傳統的“天命”觀念及鬼神權威的一個有力的否定。
第三,老子的“道”又與巴門尼德的“存在”不同。一是“道”是真實的存在,現象界也是真實的存在,“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二十五章)。二是“道”不僅表現為一種純實體形式,還同時表現為一種準則,與天地萬物、社會治亂、百姓日用不可分割,“天得一以清”(第三十九章),“聖人抱一為天下式”(第二十二章)。因此,“道”不是一種純粹的超驗的存在,它既高於萬物,是萬物之本,又與現實事物不可分離,存在於現實事物之中。中國古代本體論對本體與現象的區分,不及古希臘哲學家那樣絕對、那樣明顯。這是中國古代本體論的一個特點。而這個特點首先是由老子賦予的。
當然,如果從曆史的角度去考察老子及其思想的影響,我們會發現很多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評價,不管這些評價的具體內容如何,都從不同層麵表達了對老子及其思想內涵的關注。而我們從今天的情境再去理解老子(或者是其他古代思想家)的時候,重要的是關注他所提供的思維方式的獨特啟發意義,以及他是否能夠切入我們當下的生活情境,並且給我們的觀念及生活現實帶來某種程度的改觀。思想的意義不僅在於其所闡述的內容本身,更在於能否在讀者與文本之間產生良好的互動,從而確立其當下的意義。由此而論,曆史上所有對於老子的不同詮釋、評價,都是不同的互動作用的結果,也從不同的側麵反映了老子及其思想的深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