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出世還是入世:孔子莊子們的人生選擇

六、法家的共同特點

戰國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時代,這一時期法家人才輩出。法家思想主張被當時各諸侯普遍接受,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從思想根源來說,法家主張以“法”治國,反對儒家強調的仁義道德;強調明刑尚法、信賞必罰;主張發展經濟、富國強兵;主張君主專製、尊主卑臣。從思想傾向上來考察就不難發現,這樣的思想形態與儒家的價值觀念有明顯的差異。簡單地說,法家思想在一定意義上完全取消了超越的價值關懷,而代之以完全現實的論述。這樣的觀念受到了當時諸侯的普遍擁護,這表明曆史發展在戰國時期開始發生重要的改變。其中最關鍵的改變是:經過多年的諸侯混戰,到戰國之際,諸侯國數量不斷減少,社會統一的趨勢逐漸顯現。在這樣的背景下,問鼎中原、統一諸侯,成了當時戰國諸雄最關注的問題。而法家提倡的中央集權、加強最高統治者權力等主張,從現實的角度出發,適應了現實的政治需求,因而獲得了諸侯們的廣泛認同。從經濟上說,法家主張“重農”,要求打擊五蠹,也就是學者、言談者、帶劍者、患禦者和工商之民五種不直接從事生產的人,並通過獎勵開墾土地等方式發展農業生產。思想上,法家順應統一的曆史趨勢,排斥各種相互矛盾、彼此抵觸的學說,建立統一的意識形態。在統一的大趨勢下,法家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在這個時期,變法成了流行的、普遍的選擇。

說到法家,我們通常都會把它與法律聯係在一起。這種觀念既正確,又不完全正確。說其正確,是因為法家的人物確實都和法律相關,都強調以法律來治理國家。不正確的地方在於,如果從現代的法律視角去考察,與其說法家與法律的關係緊密,倒不如說它與政治的關係更為密切。傳統法家所進行的工作,實際上是對國家政治製度的建設和完善,不僅包括以法治國這一基本的觀念,同樣包括政治製度和意識形態的完善。在傳統中國社會中,法家的地位更類似於政治家,或者更為準確地說是政治實踐家。因為法家對抽象的理論缺乏興趣,隻關注現實的政治實踐。也正是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法家與中國傳統政治有著密切的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