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的時候,路易斯遇到了羅絲·麗塔。“還好嗎?”他問道。
她做了個鬼臉:“大部分時間還可以,但我真的不想把作業帶回家。也許我可以和你一起上科學課,我可不想學做衣服和烤櫻桃派——我想有一天成為著名的作家,而不是貝蒂·克羅克[1]!”
這時,大衛抱著一大堆書走了出來,他朝他們揮揮手,害羞地笑了笑。“走回家嗎?”路易斯問他。
大衛搖了搖頭,指了指停在附近的兩輛黃色校車中的一輛。學校裏大多數孩子的家都在步行可及的範圍內,但也有四五十個孩子住在城外,在農場或靠近新西伯德的某個小村莊裏。“明天見!”路易斯在大衛爬上校車時說。校車載著孩子們駛向住在城鎮北部和東部這些偏遠地方的家庭。
他和羅絲·麗塔站在一起。“可憐的家夥,”他說,“我記得剛到鎮上的時候,大家也總是取笑我。”
“你說得對,那些家夥都是白癡。”羅絲·麗塔悶悶不樂地說,然後她又開心起來,“你知道嗎?我們應該帶大衛四處轉轉,幫他熟悉環境。”
“我沒問題,”路易斯回答,“但我感覺,如果我們表現得太過明顯,會讓他有點兒不舒服。人們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別人因為同情他們而對他們友好。我知道的。”
“我並不是同情他,”羅絲·麗塔堅持說,“嗯,我是說,我是這麽想的,但不僅僅是這樣。他看起來是個不錯的人。如果要我自己說的話,我們也是很好的人。我們不像伍迪·明戈那樣刻薄,也不像布倫達·比金斯那樣高傲。如果大衛想和我們在一起,至少我們會把他當成一個正常人來看待。”
“當然。”路易斯同意。他想了一分鍾:“你知道,也許哪天我可以邀請大衛來家裏吃午飯。喬納森叔叔不會介意的——至少,如果齊默爾曼太太過來做飯,他是不會介意的。然後,也許你和我可以帶著大衛四處轉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