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穀歌搜索“音樂”一詞,在所有9 690 000 000個查詢結果中,你可能會看到圖1和圖2。這兩幅圖片中的哪一幅才是音樂呢?音樂是一項活動,是人們所做的某件事,還是一種產品,人們製作的某種東西?在西方(“西方”是個有問題的術語,我用它是指大概的歐洲、美洲以及更大範圍的英語世界)長期以來都有一個傳統,認為音樂更多的是一種產品,而非一項活動。直到20世紀晚期,音樂教育家克裏斯托弗·斯默為了恢複平衡,生造出動詞“樂”(musicking),以確切指代這項活動。然而,法國哲學家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曾說道,如果在演出路德維希·範·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第七交響曲》(Symphony No. 7)的時候音樂廳被燒毀,這首交響曲本身並不會不複存在,其言外之意便是,音樂存在於兩個層麵之上或是兩個平行世界之中。作為產品的音樂並不與時間和空間綁定,但作為活動的音樂卻是發生在此時此地的。
你或許會把音樂稱為時間的藝術,或許在所有文化實踐中,它與時間的關係最為親密。在爵士樂的集體即興演奏中,音樂家們(多多少少)會隨著演奏過程編造出音樂,他們通過不斷地互相聆聽來做到這一點。但不隻是爵士樂,在任何音樂傳統或是種類中,集體“作樂”(making music)[1]都是在即刻間進行互動的藝術。瓜奈裏弦樂四重奏的第一小提琴阿諾德·斯坦哈特曾談到他第一次在弦樂四重奏中演奏的經曆。他和三位費城柯蒂斯音樂學院(The Curtis Institute of Music)的同學被布置了沃爾夫岡·阿瑪迪烏斯·莫紮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四重奏K.387〔編號縮寫K代表編撰了權威莫紮特作品目錄的路德維希·馮·克歇爾(Ludwig von K?chel), 387是他給這首四重奏編訂的序號〕的演奏作業。乍看之下,斯坦哈特的聲部簡單得有些荒謬——他已經掌握了精湛的技術——但幾分鍾之後他的想法就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