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鎧”一詞,最早見於漢末三國,初期可能隻是一種名貴的禮甲,譬如曹操就曾把一領明光鎧送給兒子曹植。稍後孫權向曹丕報告說自己打敗了劉備(夷陵之戰),曹丕一高興,也送了孫權一件明光鎧。明光鎧以禦賜國禮的麵貌出現,證明當時這個裝備的珍稀程度,且並未投入實戰運用。
明光鎧在戰場上的大規模運用,應該是在南北朝,目前所見最早的文字記載,是《周書》。543年,東西兩魏在邙山交戰。當時,北周宇文泰的愛將蔡祐,“著明光鐵鎧,所向無前”。敵軍看見他都害怕,說這不是人,而是“鐵猛獸”,紛紛躲避。而一些北朝的墓穴之中也有類似發現,如東魏李希宗墓中陪葬持盾陶俑、北齊崔昂墓中陪葬陶俑、北周元熙墓陪葬陶俑。陶俑所披鎧甲的胸、背部分都出現了左右兩片近似橢圓形的大型甲板。
而到了隋唐,明光鎧確實是迎來了它最好的時代。那是一個“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的鼎盛時代,明光鎧在軍隊中迅速普及,加上材料和製造工藝的長足進步,譬如灌鋼法取代了百煉鋼法,使得冶煉的鋼材雜質更少,韌性更佳。明光鎧的製作工藝更為精良,不但板甲光亮堅固,且甲胄的連接處也有很好的處理,防護嚴密,不漏空隙。《唐六典》將此甲列為唐十三鎧之首,而唐代宗時河東節度使都虞候(新、舊《唐書》中,此官職為“候”)李筌寫的兵書《神機製敵太白陰經》則說唐朝軍隊士兵的著甲率在百分之六十左右,其中著明光鎧的士兵占很大一部分。貞觀年間,唐朝專門設立了一個負責製造盔甲的部門,叫作甲坊署,設有令(正八品)、丞(正九品)和監作(從九品),其打造的盔甲存入武庫以備調用。
打造一件明光鎧是相當耗費工時的。首先得將鐵製成甲片,再經過一係列的複雜工序進行加工:打劄、粗磨、穿孔、錯穴,並裁劄、錯稜、精磨。加工完畢後,甲片之中還要掛上襯裏,防止磨損皮膚。日本人仿效唐朝造甲,據日本人在927年撰寫的《延禧式》卷四十九《兵庫寮》中所說,他們製造一副甲,需要一百九十二到二百六十五個工作日,即便是修理,也要四十一個工匠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