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薇換上跑鞋,搭著一條粉色的毛巾就下了樓。
聽邊景彥的意思,結婚的所有事他一手包辦,完全不用她來操心,到時候她隻要穿著婚紗出現,然後兩個人會想辦法搬到一個遠一點的別墅去住,這樣神不知鬼不覺。
對於邊景彥的辦事能力,沈思薇還是相信的。不然也不會短短的幾年,就從一個網絡通信的公司,跨界做貿易,做娛樂甚至涉足了酒店行業的集團老總。
今天晚上夜跑的人不是很多,倒是顯得格外的幽靜。
沈思薇喜歡夜跑,夜晚總是給人一種沉靜下來的感覺,而跑步則讓她放鬆,沒有心情去思考一些不想思考的事。
“站住!”
離的不太遠,就看到兩個精瘦穿著奇裝異服的男人,正攔著一個穿著碎花裙子的小姑娘。
沈思薇歎了口氣,夜跑雖然好,但是危險也是無處不在的。
她腳步不停直接跑了過去:“嘿,幹嘛呢!”
其中一個男人大概沒想到跑過來一個女的,而且還那麽囂張,倒也沒有緊張,反而上前一步:“跟哥們去喝酒啊,美女。一個人跑步多無聊。”
沈思薇原地踏步,手腕活動了一下,嘴角似笑非笑:“我可是喜歡英雄。”
穿著紅色運動鞋的男人立刻上前:“哥哥就是英雄,我可是踩著七彩雲彩過來接你的。怎麽樣美女,我知道一個酒吧,很不錯的。”
“噢,聽起來好像不錯。”沈思薇佯裝思考,漂亮的眼睛拋了一個眉眼,當真勾魂攝魄,讓紅運動鞋都快站不住了,身體更貼近了幾分。
“既然這樣,那就打過我,然後我就相信你們是英雄了。”
沈思薇說完話果斷出手,這兩個小痞子原本就是花架子,沒想到居然碰到了練家子,立刻敗退閃人了。
沈思薇哼了一聲,才看向那邊有些瑟縮的碎花裙:“姑娘,你沒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