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伯伯來看我們。二伯伯就是二姑媽的意思。老家很少對婦女的稱呼,女人大多用男人的稱呼,隻是在稱呼前麵加一個“小”字,比如姑媽就是小伯,姐姐就是小哥。
三伯伯的男人在躲日軍的時候去了貴州,給共產黨送藥品,被國民黨特務殺了。也許幸好他這一死,三伯伯一直守寡,窮得靠賣鹽茶蛋為生,經常忙了一天還賺不回半升紅薯。土改時她被劃成手工業者的成分,又是烈屬,成了革命依靠對象。讓她當了幾個月的婦女會會長,是順理成章的事。
那一年水災,她的茅房被水漂走了,日子實在沒法過,便把兒女兩個送進城來,托付給我父親。大表哥被我父親帶入部隊,當了兵,還讀了軍校。大表姐則在城裏繼續讀書。據說大表姐初來時一頭的虱子,母親洗了三大盆堿水,又給她剪一個男頭,才把她剪出個有鼻子有眼的人樣。她的書當然也沒有讀好,母親帶她去考城北女中時,她還總是把“手”字寫成“毛”字,把“目”字寫成“木”字,甚至連自己的名字也要寫錯,“常”字上麵總是寫成“一”。父母後來一說起這事就要笑。
他們兄妹兩個年幼失父,所以特別懂事和用功,也給我家很掙麵子。大表哥後來當了空軍軍官,大表姐讀完中專後去了西北一個礦山,也是勞動模範。他們的成績總是成為父親教訓我們的理由。你們看看,大哥哥入黨了,大姐姐立功了,還當上工段長了……父親帶領我們索性取消了表哥表姐的“表”字,讓我們一家自豪得更加完滿。
我對那一段沒有什麽印象。我願意相信父母的說法,比方說我出生以後第一個抱我的是大姐姐,她當時還驚慌地說,舅媽舅媽,這伢兒怎麽這麽難看?一身的毛嗬!我也願意相信父母的說法,我在街上走丟了的那一次,大姐姐聽說此事時正在洗腳,她立刻嚇得哭了起來,鞋也沒來得及穿,赤著腳就跑出門去找我,狂奔亂喊簡直瘋了一樣……我應該記得這件事情的,不知為什麽居然記不起來了。是不是我真的腦子有了什麽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