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形式還沒有變化,但是確立個體地位和政府職務的附加規定都已經被廢掉或者是改動了。
行會理事會的推翻和並不完整的複原,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雇工和雇主原來的相互關係。這種關係不光跟以前不一樣,而且並不確定,又很別扭。主日警察被摧毀,國家的監督保障還不是很到位,手工業者麵對著政府和雇主,並不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弄不清這兩者到底哪一個能夠維護自己或者應該收容自己。城市裏的所有底層階級都突然陷入了這種迷茫的無政府情況中,當民眾重新出現在政治領域之後,這樣的情況就帶來了嚴峻的後果。
在大革命之前的那一年,國王的法令給司法體係的各個機構帶來的混亂,一些新的法庭被建立起來,大量的法庭則被取消,關於管理權限的規定都被改變了。不過正像我在其他地方說的,在法國進行審判和執法的人員有相當多的數量。說句實話,所有的資產階級都跟法院有著這樣或者那樣的牽連。每家每戶的境況和財產一時間都受到了法律的影響,他們得到了新的卻沒有保障的位置。法令也讓上訴的人變得十分不方便,在這次司法改革裏麵,他們難以重新確定自己可以引用的法規以及應該對他們進行審理的法庭。
不過真正意義上的政府在1787年接受的深刻變革讓社會事務變得一團糟,之後又涉及到了所有民眾,一直深入到了他們的個人生活當中。
我曾經說過,在占法國差不多四分之三部分的財務地區,整個地區的政府都被一個人控製著,他就是總督,他的所有行為都不受製約,他可以獨斷專行。1787年,人們把省議會放到了總督的旁邊,總督變成了真正的地方管理人員。每個村莊都經由選舉產生政府,並且用這個政府代替原來的教區議會,通常情況下,還會代替行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