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舊製度與大革命

注釋002

請願書在教士職位這個問題上的要求是,恢複帶薪聖職選舉製度,就算不這樣做,最低限度也要讓國王設立委員會,一旦遇到帶薪聖職分配的問題,國王便可向委員會征求意見。

最後,情願書中還說,今後在年金的發放問題上一定要更加謹慎,不能讓部分家庭占有大部分年金,不能讓一個公民享有超出一份年金,在領取官員俸祿時,一個人不能一下子領取兩份或更多;指定官位繼承者的權利也一定要廢止。

教會和教士。這類問題隻跟教會的特權與組織有關,跟貴族的特權與組織並無關聯,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貴族便能目不轉睛地瞧著那些弊病,不再像先前那般小心權衡。

貴族提出,教士不能享有免除稅務的特權,教士不能將債務轉移到民眾身上,自己的債一定要自己還,要在修道會內部展開深層次的改革。這些修道會跟教會的精神並不相符,這是大部分請願書的意見。

大部分大法官管轄區域內的請願書都提出,不能讓什一稅繼續這樣破壞農業;不少請願書直接提出將什一稅廢止。有一封請願書這樣寫道:“那幫本堂神甫征收了什一稅最大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們本該利用這部分稅來為民眾爭取精神庇護,但結果這部分稅在這方麵的利用率卻是最低的。”由此能夠看出,第二等級對第一等級的言辭已變得有些刻薄,昔日對教會的那份禮貌也已不複存在。不少大法官管轄區域已正式承認,三級會議享有取締一些宗教等級的特權,至於教會的財產,也能被用作其他用途。三級會議享有訂立教規的權力,這是17個大法官管轄區域共同的決定。很多大法官管轄區域都說,一定要大批量地廢止宗教慶典和宗教節日,或將其延期到禮拜日進行,原先的慶典和節日太多了,會培養一批懶蟲,對農業發展不利。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