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野餐前的星期一,瑪麗拉焦慮不安地從房間裏下來。
“安妮,”她對那個小丫頭說。這時候安妮坐在一塵不染的飯桌旁邊剝豆子,嘴裏邊唱著《榛樹山穀裏的尼爾》,**澎湃,富有表情,這是戴安娜教導有方得來的結果。“你有沒有看見我的紫色水晶胸針?我記得,昨天晚上從教堂回來,我是別到針插上的,到處找,可就是找不到。”
“今天早晨,你去婦女勸助會時,我——我見到過,”安妮說話有點兒不流利,“我經過你房門口的時候,看見它別在針插上,就進去看了看。”
“你動過沒有?”瑪麗拉厲聲問。
“動——過,”安妮承認道,“我拿過來,在衣服上別了別,隻是想看看戴著是什麽樣子。”
“這種東西你不該擺弄它,小女孩子瞎胡鬧,不像話。首先,你不該進我的房間,其次,你不該動不屬於你的胸針。你把它放到哪兒去了?”
“哦,我放回梳妝台上了。我隻戴了不到一分鍾。真的,我沒打算胡鬧,瑪麗拉。我沒想到進去戴一下胸針是做錯了事。現在我明白了,以後不再這樣做了。我這人就有這麽一點優點,做錯了事,我從不犯第二次的。”
“你沒有放回原處,”瑪麗拉說,“胸針壓根不在梳妝台上。你多半拿走了,安妮。”
“我真的放回去了,”安妮趕緊說——多沒禮貌,瑪麗拉心想,“我記不得是別回針插呢,還是放到瓷盤裏去了。但我敢肯定是放回去了。”
“我再去找找,”瑪麗拉決定不冤枉別人,說,“要是你放回去了,那一準好好地在那兒。要是不在了,我知道你沒有放回去,就這話。”
瑪麗拉回到房間,徹徹底底搜尋了一番,不單是梳妝台,凡是她認為有可能放胸針的地方都找遍了。可就是沒有,她回到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