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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楊誌賣刀

楊誌回到東京,經過多番打點,重新得到殿司製使一職。

這一天,楊誌照例去拜見高太尉。高太尉怒斥楊誌:“去搬運花石綱的製使有十個,隻有你弄丟了花石綱,隨後又畏罪潛逃,如今還好意思回來,像你這種人,根本不能委以重任!”說完就趕走了楊誌。

楊誌在客店裏住了幾天,花光了銀子,隻好拿著祖傳寶刀去集市上賣,遇見了京城裏有名的無賴牛二。牛二綽號“無毛虎”,專在街上為所欲為,連開封府也拿他沒有辦法,隻要他一出現,眾人都會躲得遠遠的。

牛二見了楊誌的寶刀,問這把寶刀值多少錢。楊誌回答:“這把寶刀是祖上留下來的,值三千貫。”

牛二一聽,大叫著說:“一把破刀也敢賣這麽貴!”

楊誌回答:“俺這寶刀削鐵如泥,吹毛可斷,殺人不沾血。”

牛二說:“你要是能剁開這二十文銅錢,我就給你三千貫!”

眾人都遠遠地看熱鬧。

楊誌一刀就把那二十文銅錢剁成了兩半,眾人見了,齊聲叫好。

牛二見那把刀果然很好,向楊誌耍賴,企圖霸占那把刀。

楊誌說:“你要買就拿錢來!”

牛二回答:“我沒錢!你要是男子漢,就剁我一刀!要是這刀真不沾血,我就給錢;要是沾了我一點兒血,你就得把這刀白送給我。”

楊誌知道牛二在耍賴,一把將牛二推倒在地。

牛二惱羞成怒,揮拳去打楊誌。楊誌躲開了,舉刀砍向牛二的腦門,又照著牛二的胸脯刺了兩刀,牛二當場一命嗚呼。

楊誌怕連累眾人,就去開封府自首了。府尹把他關進了大牢。

囚犯們聽說楊誌殺了牛二這個惡人,都很敬佩他。百姓也來給楊誌送飯。判官考慮到楊誌為東京除了一害,再加上牛二家又沒有苦主[37],就判楊誌誤傷人命,打了他二十脊杖,在他臉上刺了字,把他發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那把寶刀被官府沒收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