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魯迅畫傳

出賣文章為買書

在租賃大陸新村9號的同時,魯迅托內山完造在狄思威路(現溧陽路)另租了一間房子,在搬家之前十多天的3月27日,魯迅先將大部分書籍移往該處。

這間房子所在的整幢樓裏,原先住的都是日本人。魯迅租的這間房子在二樓,書箱的製作與北京西三條會客室的書箱相似,每隻書箱內分兩層,外有活門,可加鎖。這樣設計,摞起來是書櫃,分開來又是書箱,搬移極為方便。

三口之家居住大陸新村9號,是比較寬敞的,完全有地方擺放書籍,可魯迅為什麽要為他的書別租一室呢?他在信中對朋友說過:“此地也變化多端,我是連書籍也不放在寓裏。”魯迅一生以書為伴,讀書、買書、寫書,除書此外,別無長物;心愛與珍視者,亦唯書而已。在被通緝的白色恐怖與動亂不定的社會環境中,難說什麽時候禍及家室,魯迅生怕他的寶貝書籍慘遭查抄之累,不得不多一手準備。這樣做,得到保護的是書,受累的卻是魯迅。藏書室雖然距住處不遠,但也平添了不少查書找書的奔走之苦。再加無人居住之屋,門窗關閉,光線暗淡,冬春陰冷,在屋裏滯留時間略長,即有礙於身體。1936年3月2日,魯迅往藏書室取書時,不經意間翻書找書的時間長了,著了涼,回家後“驟患氣喘,幾乎卒倒”。就此大病一場,病情一直未見好轉。

魯迅的藏書室

藏書室的滿滿一屋子書,並不是魯迅藏書的全部。1926年離京南下時,大部分書留在北京了。上海所存,除從廣州帶來十多箱外,都是就地收集購買的。其中不少線裝書和日語書寄存到北京西三條舊居。魯迅多次談過打算到北京完成《中國文學史》與《中國字體變遷史》兩部學術專著的寫作,有關這方麵的參考書籍,都集中到北京去了。1944年,許廣平從報上看到“魯迅先生在平家屬擬將其藏書出售,且有攜帶目錄向人接洽”之事,當即致函周作人,要求“將魯迅先生遺書停止出售,一切遺物亦應妥為保存”;同時委托律師在報紙上刊登啟事,聲明魯迅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全體家屬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在鄭振鐸、唐弢等友人及地下黨員王冶秋等的支持協助下,魯迅北平藏書得到有效保護。新中國成立後,許廣平將上海藏書移往北京。現在,魯迅全部藏書完整地保存在北京魯迅博物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