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類命運:治理簡史

第五節 新中國的社會治理發展階段

“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是中國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出“社會治理”,既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麵深化改革目標相呼應,又順應了新時期中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形勢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習近平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係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

進入21世紀以來,社會治理方式開始逐步轉型,公共管理取代了傳統的單純由政府實行的社會管理。公共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社會治理方式,傳統的政府社會治理基本上是借助於行政管理手段進行社會管理的管理中心主義模式,而公共管理的核心目標則是通過社會服務來實現管理。

社會治理創新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提出的新要求,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最終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求。

一、新中國成立後,“中央集中型”的社會管理

社會主義國家的建立,以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為標誌。社會主義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至今的最高曆史階段,有著其他社會曆史形態所不能比擬的社會主義優越性,最集中的表現就是,占人口多數的廣大人民做了主人,並實現了最大多數的人民民主政治。

新中國成立後的社會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在生產資料所有製方麵,實行了生產資料的公有製度。這種製度的實行決定了絕大多數人在經濟地位方麵的平等,由此提高了每一位公民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為民主政治的大眾參與創造了客觀條件。

其二,國家在組織和領導經濟、政治、社會生活中具有高度權威,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管理職能十分顯著。由於公共權力在經濟領域中的獨特作用,使中央在政治生活中處於支配性的主導地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意在保障人民大眾依法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有著比較完善和優越的製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