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生了我們四個,我,明白,明鑒和明曜。
明白兩歲多的時候,爸媽生了明鑒。明鑒排行老三,所以我們都喊她“三妹”。
三妹的出生不得了,她生下來就是爸媽的“小棉襖”。三妹活潑,聰明,可愛,而且嘴巴很甜。她完全彌補了我這個大女兒既不好看,嘴巴又說不出哄人話的極大不足。其實,三妹最小的時候並不好看,一個光頭沒幾根頭發,腳上又愛生瘡,經常撓些爛疤掛在腳上。但她就是應了那句老話“女大十八變”,她就是愈長愈好看,愈長愈出眾。她樣子像菊賢,但又繼承了承惠的大眼睛。三妹又愛跳舞,每次家裏來客人,我媽都會說:“來,三兒,來跳一個!”三妹最大的優點就是不害羞,喊跳就跳,別人越拍巴巴掌,她跳得越起勁。換成我,肯定早就跑了。
有一次,我和明白把三妹帶到山益村旁邊的總工會門前的大街上,叫三妹跳舞。三妹果真就跳了起來,跳完一個又接著跳第二個,圍觀的人愈來愈多,把我和明白羞得要死!我倆居然去躲在總工會柵欄後的矮樹叢中不敢露麵。最後,我覺得我兩個當姐姐哥哥的實在太壞了,才把三妹撤退下來,拉回家去。我十八九歲的時候,曾經寫過一首小詩,表達了對這個妹妹的喜愛之情。我大概是這樣寫的:可愛的妹妹,可愛的妹妹,一雙靈巧的手,一對活潑的大眼睛,一顆好心。唱吧、跳吧、小妹妹,願金色的春天,永遠在你的心裏!
三妹和我相處的時間最多。我十七歲的時候,在高中交了一個摯友王宗元。我和宗元是知心好友,**中後期,我倆人成了“逍遙派”。我們整天粘在一起,幹了不少名堂,例如學英語、拉小提琴之類。我倆一人住上清寺,一人住解放碑。路程雖遠,公交車恐怕要開上半個小時吧,但我倆幾乎天天“約會”。不是她來上清寺,就是我去解放碑。有時,我倆還你送過去,我送過來的在上清寺和解放碑之間走上不止一個來回。我們笑曰,這是“野貓送狗”。現在想來,那時怎麽有這麽多的龍門陣可擺?可以不知疲倦地走這麽多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