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近代畫家

第三節 明暗對比法的真理

我並不打算在此處討論特納的光線的特殊效果。我們在談論這些特殊效果之前,必須對美有些了解。

目前我隻想強調明暗對比的兩條重要原則,它們在這位偉大的近代大師的作品中可以觀察得到,但是它們卻受到古代大師們的蔑視;偉大的一般法則或許是,美的源泉,也或許不是,但是有一點毫無疑問,那就是要想表現真理,就必須遵守這些法則。

在陽光明媚的冬日走出戶外,找到一棵樹,這棵樹樹幹粗大,在向陽的一麵垂著幾根嫩枝,緊貼著樹幹。站在距離枝條四到五碼的地方,背對著太陽,你會發現位於你和樹幹之間的枝條非常模糊,在有些地方甚至和樹幹本身混淆起來,分不清何處與樹幹相連,何處是末梢。不過你卻會清楚地看見它們在樹幹上留下的陰影,又黑又清晰,除非受到交叉枝條的幹擾,整個枝條的陰影明晰可辨。假如你往後退,你會來到某一點,在那裏所有相互幹涉枝條都看不清,或者隻能偶或看清其中一些片段,但是它們的影子卻仍然清晰可辨。這也許可以向你說明在有著強烈光線的地方,陰影的重要和壓倒一切。事實上,影子一般要比投下陰影的事物清楚得多,因為它和投下影子的事物大小相同,但是卻比這一事物最暗的部分還要黑,而另一方麵,該事物又被陽光和反光打碎,這些光線構成的寬大連續的空間,尤其當這一空間的所有形狀都被弄得有些模糊或者完全看不清時,在它們被大自然所展現出的最清晰的線條突然中止時,會對眼睛造成強烈刺激。任何物體的輪廓都沒有一個封閉的陰影的邊線清晰。把你的手指放在陽光下的一張白紙上方,觀察手指本身柔和的輪廓和陰影清晰的邊緣。同樣也請注意後者過度的昏暗。一塊黑布放在陽光下,其黑暗程度尚不及白紙上陰影部分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