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德克薩斯碰到了一個生意人,因為某件事一直氣憤難平。有人告訴我,他一旦碰上我,15分鍾內一定會跟我談起那件事情。果不其然。那件令他氣憤的事發生在11個月之前,可他還是怒氣難消,耿耿於懷。聖誕節的時候,他給34個員工發了1萬美元的獎金,也就是每人差不多300美元,卻沒有一個人來感謝他。因此他牢騷滿腹地說:“我真後悔給他們發了獎金。”
孔子說過,生氣的人渾身都是毒。我真的同情這位渾身是毒的人。他大約60歲左右,按人壽保險公司的統計,我們平均還能活的年數比目前年齡與80歲之間差數的三分之二略長一點。所以如果這位仁兄足夠幸運的話,大概還有十四五年的時間可活。可是他卻浪費了有限生命中將近一整年的時間,去為已成過去的事憤恨不平,我真同情他。
拋開怨恨與自憐,他本可以問問自己,為什麽大家不領他的情?或許他給員工的工資太低,工作卻太累了;或許他們認為聖誕獎金並非什麽禮物,而是他們應得報酬的一部分;或許他自己待人苛刻又難以接近,所以員工們都不敢也不想去感謝他;或許大家覺得,反正大部分利潤都要繳稅,不如作獎金發給大家算了。
另一方麵,也可能員工真的自私、卑鄙、不懂禮貌。也許是這樣,也許是那樣,我並不比各位了解得更多,但我知道約翰遜博士說過:“感恩之心是良好教養的產物,在一般人身上你是找不到的。”
在此,我想強調的是:這個人指望別人來感恩,就已犯下了一個常識性的、令人痛苦的錯誤,他根本不了解人的本性。
如果你救了一個人的性命,你會期望他心存感激嗎?也許你會,可是著名刑事律師塞繆爾·萊博維茨在他當了法官後,曾經拯救過78個人的性命,使他們免上電椅。你覺得其中會有多少人登門道謝,或者至少寄給他一張聖誕卡表示感謝呢?多少?猜猜看……對了,一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