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卡爾仍然在路上。他已經養成習慣,到便宜的旅店解決飲食,要是沒遇到旅店的話,就找一戶莊戶人家。至於過夜,他盡量找條件對自己有利的地方,找到哪兒,晚上就睡在哪兒。他認識到必須省吃儉用,而且感覺到自己正在這樣做。他第一天就把十美元的鈔票給換了,換成一張五美元和五張一美元的鈔票。如今一美元的已經花光,隻剩下一張五美元的。盡管他到處找工作,可是他還什麽都沒掙到。
最後一天傍晚時分,他超過了一個二十五歲的年輕人,正和他沿著同一方向走。
“下午好,”年輕人主動招呼說。
“下午好,先生。”
“我能不能問一問你去哪兒?”
“下一個鎮子。”
“菲爾莫爾?”
“是的,如果那就是下一座城市的名字的話。”
“我也是。我們為什麽不一道走?”
“我沒意見,”卡爾說道,心中非常高興有人做伴。
“你工作了嗎?”
“沒有,不過我希望能找到一份。”
“哦,像你這麽聰明的男孩很快就會找到的。”
“但願如此。我剩下的錢不多了,必須得找到活幹。”
“沒錯。我是個紐約的推銷員,現在正在度假——你瞧,就是背起旅行包,拿起拐杖,進行徒步旅行。這件事的誘人之處就在於我好似仍然在工作似的,能繼續領到薪水,幾乎足以支付我的一切旅行開銷。”
“您的運氣真好。另外您還有個好地方可回。你們沒有空位置吧,是不是?你們不會雇用男孩吧?”卡爾急切地問。
“怎麽說呢,也許有機會吧,”年輕人慢吞吞地說。“你沒有人推薦,是不是?”
“是的,我從未工作過。”
“沒關係的。我會推薦你的。”
“您也許會看錯我的。”
“我想冒一冒險。可靠的男孩我一見到就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