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很快就斷定他被同艙夥伴給偷了。真是令人難以置信:斯圖佛遜家族——新阿姆斯特丹的古老的荷蘭家族之一——的人竟然會墮落到幹出這樣有損家族名譽的事情。不過,卡爾非常精明,他開始懷疑斯圖佛遜先生所聲稱的貴族血統的真實性。同時他也責怪自己如此輕易地被一個狡猾的冒險家所欺騙。
當然,事情還沒有糟糕到不可救藥的地步。他的錢包裏隻有十美元的小麵額鈔票。其它的錢都被他安全地放在貼身的內衣口袋裏。他把這件衣服放在了枕頭下麵,所以小偷沒有注意到。
小包裏有一些備用的襯衫、內衣等。他很遺憾丟了這些東西。這些小東西並不貴重,不過要重新置辦一套的話,也要花費十二到十五美元。
卡爾走到特等客艙的艙門,招呼一個站得附近的服務員。
“我們在碼頭停留多長時間了?”他問。
“大概二十分鍾了,先生。”
“你看見和我同艙的那位先生出去了嗎?”
“一個穿淺色外套的高個子年青人吧?”
“是的。”
“是的,先生。我看見他了。”
“你有沒有注意到他手裏拎著一個小包?”
“是小旅行包嗎?是的,先生。”
“是個小的?”
“沒錯,先生。”
“那是我的。”
“您說的不是真的吧,先生!那是一個看上去那麽體麵的紳士,先生。”
“他或許看上去很體麵,但他仍是個賊。”
“不會這樣吧?他還拿了您別的東西嗎,先生?”
“他拿走了我的錢包。”
“啊,啊!他真是個壞蛋,的確是的!不過也許您的錢包掉到了地板上。”
卡爾開始仔細地檢查地毯,沒有看到丟失的錢包。不過,他的確找到了一個有褐色封套的小本子,可能是從斯圖佛遜身上掉下來的。他把它撿了起來,發現那是一個奧爾巴尼的六便士儲蓄銀行的存折,主人的名字是雷切爾·諾裏斯,號碼為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