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接管了這個攤位,他意識到攤位是自己的了,那種滿足可想而知。他當過報童和行李搬運工,實際上他做過各種各樣的街道買賣,不過現在他才覺得自己向更高處邁出了一步。一些讀者來可能並不欣賞這點差別,但在保羅看來卻是很了不起的。的確,他不是一個富商,但他有一個固定的營業場所,而且憑他的經驗,他深信能讓它賺錢。
“我相信一周能賺到10至15美元。”他心想。“我為喬治·巴雷打工時,平均每天掙一塊多錢,而那時我隻能得到一半利潤。現在賺的錢都歸我了。”
這真是一個非常令人愉快的想法。他將能夠使媽媽和小吉米生活得更舒適——他最關心的就是這一點,而不是自己的特別喜好。實際上,他完全能夠把媽媽從工作中解脫出來,並且比現在生活得更好。保羅想到這一點時欣喜極了,而且也感到自己幾乎長大成人了。
他開始招攬顧客,不久就以每條25美分的價格賣出3條領帶。
“所有這些錢都是我的。”他自豪地想。“我不必再向喬治·巴雷交錢了。那真舒服。”
正當想到這兒時,他看見一個老熟人正沿人行道朝他這個方向緩慢走來。他正是吉姆·帕克,邁克·多羅範的密友。人們將會想起,在這個故事的前幾章裏他顯得是一個很不可信的人。碰巧他和保羅有好些時間沒有見麵了,因而對保羅生活的進展一概不知。
至於吉姆本人,他的外表或前途都沒任何大的變化。他的衣服比我們剛認識他時更破爛,更肮髒——他白天和夜晚上街都穿著它們,較晚時就把它涼在某個肮髒的胡同或偏僻的角落,因為吉姆住在那裏的簡陋地方。他雙手插在口袋裏沿街走來,並不很在乎自己的裝束有什麽不好。
“嗨!”他說,在保羅的攤位麵前停下來。“你在幹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