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運動,是中國共產黨取得全國政權之後,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的一場廉潔自律運動,是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對黨員幹部中滋長的貪汙、浪費和官僚主義等腐敗行為,進行了最嚴厲的打擊,使黨經受了執政後的第一次考驗。
隨著“三反”運動向縱深發展,發現黨的幹部蛻化變質有其客觀的因素,那就是“在工商界方麵,主要是賄買和勾結工作人員,偷稅漏稅,偷工減料和對公家高賣低買,而最普通的是用‘回扣’、‘送禮’等方式來勾引工作人員貪汙”。據北京市寫給中央的報告,“三反”運動僅僅開始一個星期,揭露出的二千九百二十三人的貪汙案件,竟然與一千六百五十九戶工商業資本家有關係;全國各地去上海核實“三反”材料的有三千七百六十五個單位,案件六萬三千餘件,涉及上海的私營工廠、商店就有二萬餘家。因此,北京市委建議將“三反”運動與工商界反偷稅漏稅、反行賄等不法行為結合起來進行。為此,毛澤東當即作了批示。大意謂:
在各大中小城市……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係而有貪汙、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沈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動這一鬥爭,借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爭取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此項任務。
恰在這時,毛澤東見到了一份關於東北光明藥行經理叢誌豐的材料:“光明藥行經理叢誌豐,勾結東北人民政府衛生部醫院處處長李延琳共同作弊,高價賣給公家,低價從公家買出,投機倒把,偽造發票,偷稅漏稅、造假賬等手段,使國家受到了六十一億元的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