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之勢”、“人設之勢”:“勢”的兩分法
韓非對“勢”非常重視,他關於法和術的論述中,都在強調用“勢”。我們前麵講過了,“勢”的定義就是“權勢”、“威勢”,是一種具有絕對權威的強製力,也就是至高無上的君主統治權。
韓非子把“勢”分成兩種,即“自然之勢”與“人設之勢”。
什麽是“自然之勢”?
所謂“自然三之勢”,是指自然形成的“勢”,比如桀和紂生而在上位之類。這是不以哪一個人的意誌為轉移的。
什麽叫“人設之勢”?所謂“人設之勢”就是人為之勢。我們常說的“造勢”,就是這個意思。
“造勢”靠什麽?當然要靠權勢。“自然之勢”與“人設之勢”是相輔相成的。“自然之勢”是“人設之勢”的資本,而“人設之勢”又會作用於“自然之勢”,使“自然之勢”得到鞏固與加強。
僅僅靠“自然之勢”是不夠的,重要的是強化“人設之勢”。韓非認為:“勢必於自然,則無言於勢矣。吾所為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故曰:勢治者則不可亂,而勢亂者則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勢也,非人之所得設也。”(《難勢》)他說:勢,若一定要根據自然形勢來說,那就沒有必要討論了。而我說的勢,是人為的勢,即人所設的勢。他接下來舉例子說:今天說的“唐堯、虞舜得勢就能治理天下,桀、紂得勢就能擾亂天下”,如果堯、舜生下來就在上位,即使有十個桀、紂也無法擾亂。因為,那是在用勢治理天下;桀、紂生下來也在上位,即使有十個堯、舜也無法治理天下。那懸在用勢擾亂天下。不重視“人設自勢”,“自然之勢”就會削弱。而“人設之勢”,則有待於中主,韓非說:“吾所以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抱法處事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中主,就是一般的君主,上不可比堯、舜那樣的賢君,下不可比桀、紂那樣的昏暴之君。抱法處事則國家治,背法去勢則國家亂。韓非子強調勢治必須與法製相結合,否則,必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