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應該弄明白什麽是“人文。”
這些年,“人文”這個詞出現的頻律很高,成了一個“大詞。”很多人認為這個詞是從西方哲學概念中來的,這是一個很大的誤會。“人文”是中國的“土產”,而並非外來語。我們翻一翻《周易》,在《賁卦。彖辭》中就有這樣的話:“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裏講的“天文,”是指自然,自然界的種種變化,猶其是天象的變化。“人文”則指的是人類的文明,特別是社會製度的建立。了解和把握自然與社會的變化,所謂“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掌握自然與社會的發展規律,確立我們的前進方向和奮鬥目標。
那麽,接下來的一個問題是:什麽是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
民族精神是在民族長期曆史發展中形成的,而且貫穿於民族發展的整個曆程當中,滲透在整個民族曆史和文化的各個方麵,成為民族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柱。同時,一個民族的人文精神,是一個民族的靈魂。你怎麽能夠把一個民族同另一個民族區分開來?主要看他的文化,看他文化中所體現的本民族的人文精神。中國人、日本人、韓國人、新加坡人在外貌上很難一下子把他們區別開來,把他們區分開來就得憑借他們所攜帶的“文化符號。”所以一個民族如果丟棄了他自己的文化,喪失了他自己的文化精神,就失去了獨立存在的基礎,無論他的經濟力量多麽強大、科學技術多麽尖端,他也隻能成為其它民族、其它文化的附庸。一旦淪落到這個地步,這個民族實際上也就不存在了。
南懷謹老先生在一次講演中說過這樣一句話,他說:我常常感到,國家亡掉了不怕,還可以複國,要是國家的文化亡掉了,就永遠不會翻身了。
這句話像警鍾,一直在我耳邊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