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世紀的歐洲發生了一場反封建、反教會的資產階級思想文化解放運動,它被稱為“啟蒙運動”。啟蒙運動的發源地和主要陣地是法國。在法語中,“啟蒙”的本意是光明,啟蒙運動的主旨也是引導人們運用理性和智慧走向光明。具有啟蒙思想的作家著書立說,使得當時的歐洲文學出現了“啟蒙”這一特征。到了18世紀,啟蒙文學盛行於歐洲。
啟蒙文學並非一種具有鮮明特征的文學流派,它不像浪漫主義文學或古典主義文學那樣,具有可用來定義的寫作特點。啟蒙文學主要是從作品的思想表達和所起到的作用上定義,可以說,凡是表露出要“啟蒙”讀者這一目的的文學作品都可劃歸為啟蒙文學。
雖然啟蒙文學在寫作風格和手法、形式上無章可循,但從整體來看,它還是具有某些明顯的特性,如傾向性、教誨性、民主性。這三個“啟蒙特性”是建立在啟蒙文學主張“理性崇拜”這一基礎上的,所謂“理性崇拜”,即指出人要具有理性思維,用合乎自然法則的行動去改造社會或者改變自身的處境。
18世紀的英國現實主義小說充分體現了“理性崇拜”這一思想主張,並在作品中表現出明顯的啟蒙三特性。在丹尼爾·笛福的《魯濱孫漂流記》中,魯濱孫孤身一人在荒島中度過了28個年頭。如果他在困難麵前感情用事,沉湎於自憐自哀中,而不是尋找生存的方法,那《魯濱孫漂流記》就不會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樣子。他之所以能夠在絕望中活下來,正是有賴於他頑強的精神,而這種精神的產生無疑是因為他具有徹悟生命之後的智慧和理智。
啟蒙文學作品很多都表現出作者具有參加現實鬥爭的革命傾向,有些作品的主人公甚至很明顯地在為作家代言,代替作家發表對社會現實的有關看法和意見。如法國作家孟德斯鳩的《波斯人信劄》、英國作家斯威夫特的《格列佛遊記》及德國劇作家席勒的某些戲劇都具有這一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