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之後,緊接著出現了中國書法史上的另外一位大家王獻之。
王獻之,字子敬,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王獻之也跟父親一樣,入朝為官,因為受當時大臣謝安的器重,先後出任長史、太守、中書令等官職,也因此得了個外號“王大令”。王獻之仕途上的成就不如其父親,但在書法上,兩人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卻是不相上下。王獻之精通楷書、行書、草書和隸書,書法自成一家,與父親齊名,世人常將他們父子合稱為“二王”。
王獻之在很小的時候便表現出超強的書法天賦,五歲時便跟隨衛夫人學習書法。他七八歲的時候有一回練字,王羲之悄悄來到他身後,趁他不備去抽他手中的毛筆,結果沒有抽出來,王羲之當即感慨地說:“此兒後當複有大名。”王羲之見他有天賦,便寫了《樂毅論》給他臨習,王獻之日夜臨習,寫出的楷書中頗有王羲之的神韻,唐代張懷瓘評價說:“窮微入聖,筋骨緊密,不減於父。”
王獻之同王羲之一樣,擅長各種字體,而他的楷書筆墨疏秀而骨正,結體新奇而嚴謹,風神瀟灑俏麗;行草用筆偏瘦勁,縱逸超妙,如天馬行空,遊弋自在,表現了一種風神俊邁、無拘無束的情懷,這一點上與王羲之書法中的含蓄美不同。沈尹默曾經在《二王法書管窺》中對他們做了這樣的比較:“視觀大王(王羲之)之書,剛健中正,流美而靜;小王(王獻之)之書,剛用柔顯,華因實增。”王獻之在用筆上,比王羲之要更簡略、更舒展、更有奇態,行筆瀟灑,不太講究含蓄,而是直抒胸臆。唐代的李嗣真在《書後品》中說王獻之:“逸氣過父,如丹穴鳳舞。清泉龍躍,倏忽變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濤簸嶽,故謝安石謂:‘公當勝右軍。’”無論是張懷瓘,還是李嗣真,他們所處的年代離“二王”並不遙遠,他們所見到的二人作品也多是真跡,所以他們的評價還是很客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