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一詞來自葡萄牙語,本意是形狀不規則的珍珠,後來特指歐洲17—18世紀初的建築。人們把這個時期創作的音樂稱為“巴洛克音樂”。雖然巴洛克與文藝複興時間接近,但這兩個時期的音樂無論是創作理念還是表現風格,都有很大差別。
歌劇是標誌著巴洛克音樂誕生的音樂類型。盡管從古希臘開始,音樂就已經出現在戲劇中,但音樂在戲劇或宗教儀式上很長一段時間都是作為附屬出現的。到了巴洛克時期,音樂終於和戲劇本身平起平坐,甚至成為主導。
最先唱響歌劇的城市是文藝複興的中心佛羅倫薩。1597年上演的由佩裏作曲、利努契尼撰寫劇本的《達芙妮》是第一部真正意義的歌劇。可惜樂譜隻剩下幾個片段,因此人們習慣於把他們合作的保存完整的《優麗狄茜》,作為最早的歌劇。早期的歌劇還沒有擺脫古希臘文化的影響,劇本以希臘神話裏的故事為基礎,演唱形式主要是吟唱。
羅馬、威尼斯和那不勒斯也誕生了各自的歌劇。如果說佛羅倫薩歌劇還有文藝複興時代的氣息,那麽這三個城市的歌劇則完全是巴洛克風格。
說到羅馬歌劇,就不能不提到卡瓦萊裏。他創作的《靈與肉的體現》為羅馬歌劇奠定了基礎。雖然該劇被後世的音樂界定為清唱劇,但多數人認為該劇已經具有歌劇的雛形。羅馬歌劇加入了華麗的舞台布景,還引進了新穎的舞蹈形式——芭蕾。
威尼斯歌劇的早期作曲家們屬於威尼斯樂派。1607年,歌劇作曲家蒙特威爾第完成了歌劇《奧菲歐》。《奧菲歐》被視為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歌劇。威尼斯的歌劇作曲家們在歌劇中大量運用詠歎調和二重唱,同時提高了弦樂器在伴奏樂器中的地位。
那不勒斯是意大利歌劇發展的最後一個城市,確定了正歌劇的表演形式,並使正歌劇的影響力延伸到19世紀。那不勒斯歌劇的代表人物是A.斯卡拉蒂,他在原有的抒情調的基礎上創造出詠歎調,為之後的美聲唱法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