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蔡儀完成了他的《新美學》。這是中國當代美學西方化的第一個實質性的成果,因為他試圖從一個中國傳統美學所未曾接觸到的角度來係統地看待美學問題。在這本書中,蔡儀批判了朱光潛的“美在心、物關係說”。朱光潛的這種觀點是立足於傳統中國審美意識來理解現代西方美學的結果。它雖然有大量直接的審美體驗作基礎,但本身卻無意於構成一個係統的理論體係。正如朱光潛在自己的《文藝心理學》中表白的,他“丟開一切哲學的成見,把文藝的創造和欣賞當作心理的事實去研究,從事實中歸納得一些可適用於文藝批評的原理”[847]。蔡儀一舉清除了這種徒勞無功的經驗感受的堆積,把問題一下子拉上了哲學的高度。他指出:“過去的許多美學家,或者隻是以美感當作美學的全領域,或者隻是以藝術當作美學的全領域,顯然是錯誤的。”[848]在他看來,美學的全領域包括美的存在、美的認識和美的創造,其中首要的是對美的本質的規定[849]。這無異於對整個中國傳統美學作了一番切中要害的檢討。然後,他徑直給美下了一個本質定義:“美是客觀事物顯現其本質真理的典型。”這樣,“美的事物就是典型的事物,就是種類的普遍性、必然性的顯現者。在典型的事物中更顯著地表現著客觀現實的本質、真理,因此我們說美是客觀事物的本質、真理的一種形態,對原理原則那樣抽象的東西來說,它是具體的”。[850]這就是美的客觀性和本質規定之所在。顯然,蔡儀的這種看法實質上十分接近西方古典主義客觀美學的傳統(包括黑格爾的古典主義方麵),如柏拉圖把美看成一種“理念”,實際上就是指萬事萬物的一般形式、共相、類,是使雜多事物和諧有序的本質或實體。這對於中國人來說的確是一種“新”觀點,因為中國傳統美學從來沒有把美上升到這樣一個單獨抽象的“實體”的高度來考察。蔡儀在方法論上第一次使對於美的本質的思辨性探討成為了可能。蔡儀與柏拉圖的區別在於,他並不把這種共相或美神化為超塵世的抽象實體,正是這一點使他的“美”成了自然科學意義上的“類型”[851]。他以自然科學的分類方式給自然界(也包括表現為社會和藝術品的自然界)開列了一長串美醜清單,這時的蔡儀完全不像個美學家,倒像個博物學家和分類學家;但當他一旦要以一個美學家的身份運用這一原則來分析個別具體的審美對象時,立刻就走向自己的反麵,陷入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中去了,如他所說:“當作家畜的美的狗對於主人馴順柔媚的狗相,和當作園藝……的美的花木的矯揉造作的姿態,若當作自然的動物或植物來看,是多麽醜惡的嗬!”[852]李澤厚指出,在這裏,“客觀事物沒有美醜,美醜決定於人所主觀選擇‘看’‘說’的角度(種類)了!”[853]我們將會看到,李澤厚自己最終也未能逃脫這一“厄運”。實際上,一切客觀派美學家,如果他要撇開柏拉圖和黑格爾式的“客觀精神”來解釋美的本質,那麽他或者將把審美等同於科學,或者就會從客觀主義、絕對主義走向主觀主義、相對主義。蔡儀“美是典型”說所遇到的矛盾也就是古希臘從畢達哥拉斯以來的客觀美學所遇到的矛盾,即:既要把美當作客觀事物的屬性,以便能加以理性、科學的認識和把握,又要和人的主觀審美評價相吻合,以便解釋人的現實審美經驗,但卻無法做到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