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悲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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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爾愷郭爾小76歲的海德格爾(1889—1976)無疑將克爾愷郭爾的思想精致化了,更加哲學化了。他通過對“存在”、一般“存在者”、特殊“存在者”(“此在”,或譯“親在”,指作為“存在者”的人)、“生存”等概念的區分和對存在意義的闡述,對此在整體結構的分析以及對此在與時間性的關係的探討,建構了以“存在”為本體的存在主義哲學,建構了他認為已被人們遺忘了的“基本本體論”哲學。

據說,將海德格爾的哲學描述為一係列清楚的、便於理解的結論反而會導致對他的誤解;去掉他慣於使用的隱喻,用他拒絕使用的普通哲學術語來解釋他的哲學,是一種愚蠢、不敬的行為。因而,要想理解原湯原汁的海德格爾哲學,還得自己去讀他的書。

筆者絕無已經透徹理解海德格爾哲學的自信,能夠說的隻是邊讀他的書邊思考時湧出的一些感受。

海德格爾不像克爾愷郭爾那樣將人的生存方式分為三種,而是分為兩種:非本真狀態的生存方式和本真狀態的生存方式。

非本真狀態的生存方式是傳統的、常人的一般日常生存方式,也就是受文化傳統、道德、規範、社會輿論、法律規定牽製,受既成的經濟關係、政治關係製約,與他人“共在”的生存方式。在這種生存方式中,每個個體都有形無形地被一個超越於個體之上的“人們”統治著。誰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麽的“人們”似乎早就為每個個體製定了一切,讓每個個體就在這些傳統、規範、輿論、規定、關係中過“共在”的生活。每個個體一生下來,接受了“人們”所教導他的一切,便開始了碌碌終生、與物打交道、與人打交道的“煩忙”“煩神”的生活。在這裏,“人們”展開了它的真正的獨裁。“人們”怎樣享樂,我們就怎樣享樂;“人們”對文藝怎樣閱讀怎樣評論,我們就怎樣閱讀怎樣評論;“人們”對什麽東西“憤怒”,我們就對什麽東西“憤怒”。“人們”認為什麽東西“時髦”,我們就去追逐這種“時髦”。盡管相互共在的每一個人都爭強好勝,不甘落後,總想與他人保持距離,超過他人,但“人們”建立起的“公眾意見”“公眾輿論”總是靜悄悄地把一切都壓住,使誰也不能領先、冒尖,始終處於“平均狀態”之中。“人們”把每個個體身上的責任全拿了過去,既使每個個體對一切都不必負責,又使實際上需要承擔、追究責任時找不到任何負責者。於是,每個個體就在這種生活中“相互反對”,或在“相互關心”的假麵下“相互反對”,最終導致了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形成了相互冷漠的心態,僅僅靠雲山霧罩、道聽途說、捕風捉影的“閑談”,貪新騖奇、追求形式的“好奇”以及自以為是,實則全然不是的“兩可”態度來混混沌沌地消磨時間,打發生命。更可悲的是,人們往往被這種失落,迷失在“人們”中、異化了自身本真能在的生活所引誘,反而稱這種“旋渦”般不斷“跌落”的“沉淪”運動為“上升”,“具體”,充滿“安寧”和“執著”的生活。這就是此在非本真的在世狀態。很顯然,這也是海德格爾心目中的一種人生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