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紀80年代,我作為中國作家代表團的成員,參加了在美國洛杉磯UCLA[1]舉辦的中美作家第三次會議。美方有詩人金斯堡、作家索爾茲伯裏等;中方有唐達成、鄧友梅、張潔、舒婷等。開完會陪同我們在美國旅遊一大圈的美方工作人員,是一位會說一口地道漢語的溫蒂小姐。讓人感到蹊蹺的是,她一路上不停地用尖銳的語詞批評時任美國總統裏根。
我很好奇:“溫蒂,裏根總統不是你們投票選出來的嗎?怎麽你老在罵他呢?”
“罵總統是愛國!”她語出驚人,“權力這東西不被盯著管著就會胡來,所以要時時監視總統。”
“你批評總統他又聽不到,即便聽到他可以不理你,你又奈何?這管什麽用?”
“管用!我罵著,說明我在履行我監督的權利。大家都這麽做了,就形成一種民意。總統及其團隊在施政時不得不考慮民意,不然他在白宮就待不下去了!”
回國後不久接到溫蒂的來信,文字裏井噴著憤懣與無奈。她告訴我,因為她采寫的一篇新聞稿的觀點與老板相左,老板不準見報,溫蒂據理力爭而與老板爭吵了起來,她一激動罵了老板,結果她被解雇了!
我感到匪夷所思,給她回信問:“溫蒂,你說罵總統而不罵國家是愛國;按這個邏輯,你罵老板而未罵報社應該屬於愛報社的行為,為什麽被開除了呢?”
溫蒂對這個二律背反問題沒有回答。我當時也沒有繼續追問,因為這與我的生活太不相幹了。
然而沒想到命運作弄我,沒過幾年就讓我旅居到了法國。盡管這裏是現代民主製理論的發祥地,但仍然是一個“罵總統沒事、罵老板要失業”的地方。溫蒂式的二律背反遭遇,不斷親見親聞,自然就逼得我要去追問:
為什麽總統可以罵得而老板罵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