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時代.卷二

罪行判決:“四人幫”

大聲呼喊“**”的激進口號,江青被穿製服的法警強行架出法庭。當江青被宣布犯有“反革命罪”並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時,嚴肅的法官和檢察官團鼓掌慶賀。其他9名被告,按順序麵向法庭站立,聽候法庭對他們的判決。因此,在一個星期天上午,北京法院開庭,中國在經曆了幾周推遲之後,宣讀了“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團案”的判決結果。

對中國權傾一時的“四人幫”的審判達到**。當兩個小時的審訊於上午9點開始時,被告人被一個接一個地帶進法庭,坐在一根鐵欄杆後。3位法官輪流宣讀法庭長達14000字的判決。判決宣布每個被告人犯有一條或高達46條罪狀,從誹謗黨和國家的官員到陰謀暗殺毛主席。江和63歲的前上海市委書記處書記張春橋被定為“四人幫”的主犯,他們也是唯一被判處死緩的被告。對給予兩年緩刑的官方解釋是,判刑的犯人可以“通過勞動進行改造”。事實上,雖然在理論上他們的緩刑隻有兩年,但幾乎可以確定江和張永遠也不會被槍斃了。

作為“四人幫”之一,46歲的王洪文被判處僅次於死刑的判決——終身監禁,在“文化革命”期間,他從身份低微的小人物火箭般地上升到共產黨最高權力層中的三號位置。“四人幫”中的第四人,49歲的姚文元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包括5名前軍隊官員在內的其他6名被告人,被控在1971年陰謀謀害毛而被判處16年至18年有期徒刑。

像平常一樣,江青在宣判時又進行了一番富有戲劇性的表演。剛一宣判就被戴上了手銬,她擺出一副蔑視的姿態,高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打倒修正主義!”。在審判結束時,江拒絕離開法庭,看起來像是要癱倒在地板上。但她最後被3個法警拖離法庭。

再明顯不過的是,幾位未能在那場暴力運動中幸免的中國高級領導人的遺孀也坐在聽眾席上,旁聽星期天的宣判。前國家領導人劉少奇的遺孀王光美也在其中,王勝利似的宣稱,這是“人民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