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時代.卷二

農村承包責任製

北京的領導人曾經用“吃大鍋飯”來描繪在中國廣泛實行的合作化農業製度。在這種製度下,農民分別集中在52000個懶散的公社之中,差不多是平均地分享著他們的勞動所得。後來,北京向後倒退了一大步,不再堅持這種集體主義思想。政府通過實行它稱之為“責任製”的政策,還農於個體家庭。這種新的製度正在逐步地改變著中國8億農村居民中大多數人的生活。《時代》周刊北京局負責人理查德·伯恩斯坦最近走訪了一些這種新型的個體經營的農場,以下是他的報道:

安徽省的君潭(音)生產隊差不多有幾個村子那麽大,它由62戶家庭組成。最近這些家庭購置了一些令人羨慕的東西:44部收音機,11台縫紉機,5輛自行車,47塊手表和17台掛鍾。這些東西在富裕的西方也許看上去不足為奇,但在中國,這卻是名副其實的流行消費品。正如君潭的農民所認為的那樣,他們之所以能夠購買這麽多東西,應歸功於責任製的優點。

兩年前,當這種新的政策尚未實行的時候,全中國的農民都被分組編入生產隊,共同在土地上勞作。每個勞動者掙著工分,並以此來換取一定量的糧食和很少一點用現金支付的工資。但是在君潭,工分已經取消了。據估計,中國40%的農村也都這樣做了。取而代之的製度是,每個家庭分到了一塊自己覺得合適的土地進行耕種。第一年,農民從生產隊可免費獲得種子和化肥;到了第二年,農民就得用自己的錢,或者以低利率借錢來買這些東西。每年,農民都要簽一份4頁紙的合同。合同規定,他必須將其一定量的產品上繳國家。在正常情況下,農民都能超過他所分配的份額。他所能生產的超出此份額的任何東西,他可以留給自己,可以賣給國家,也可以拿到任何一個自由市場上去。自1978年北京不再明令禁止以來,已逐漸繁衍生出了37000個自由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