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時代.卷二

江青被減刑

當法庭宣布她犯了“極其嚴重惡劣”的罪行,強行把她拖出法庭時,她肆無忌憚地高喊:“打倒修正主義!”今年69歲的江青,被法庭宣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這些年來,人們傳說江青在獄中以做玩具娃娃打發時間,做完後在上麵繡上她的名字,把娃娃毀壞。去年8月,總書記胡耀邦對記者說“她頑固不化,繼續在政治和思想上與人民為敵”。但是1983年2月江青的緩刑到期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卻判處她無期徒刑。65歲的張春橋也被判處死緩。法院對此做出的解釋是:犯罪分子沒有明顯地抗拒改造。

對這樣的人為什麽要心慈手軟呢?一位中國官員說:“政治上的考慮當然是最重要的,要維持國家現有的團結和穩定。此外,她也不再具有興風作浪的能力了。”

對法院的判決,北京政府還發布了一項沒有公開,但語氣堅決的補充:那些該受到懲罰的一定要給予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