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靠集體和村民自治及民主治理的基礎上,充分尊重每一個村民的參與。同時通過製定和普及《德清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讓農民清楚和明確自己擁有的他人不可隨意更改的權利。規定在嚴格禁止非法買賣宅基地,嚴格禁止城鎮居民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私人會館的前提下,允許‘通過盤活閑置農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經批準後用於興建農村電商、民宿、餐飲、養老、科研、創意、文化產業和符合條件的小型加工業等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允許‘有條件地通過轉讓、出租、抵押,將一定年限的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權流轉’,像承包土地一樣。明確‘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使用權的流轉,不改變宅基地集體所有權性質,不改變宅基地資格權和房屋所有權’。這樣就嚴格踐行了中央要求的‘落實所有權、保障資格權、適度放活使用權’的三權要義。我們又在實踐中,通過張家、李戶等一個個實例,讓所有農民懂得宅基地改革的一筆筆賬、一條條規,從而使每家每戶有想動用宅基地的農民,拿著錢,又能睡得安穩……”邱芳榮說。
確實,農民其實擔心的不全是能不能拿到錢,而是怕有一天自己的宅基地“飛”了,飛到別人的名下,自己卻變成流浪者。
“隻要不‘飛’走,我就心甘情願讓你們幫我去經營……”許多農民後來選擇的是這條路:讓集體村民組織或合作社等來代為“看管”自家的宅基地,因為他們寧可少收入一點,也願意安心些。
宅基地改革和新規政策出台後,德清農民的收入又增加了一大塊。據國土資源部門統計,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農民通過宅基地經營管理上的“流轉”與委托,實現了“盤活”。而這些“盤活”的家庭,僅通過宅基地出租、利用所獲得的收益,就可能抵得上以往種承包地的收入總和。德清百姓稱這為“坐地發財”,奧妙也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