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中國的老百姓是最講理的,百萬三峽移民更是如此。但有時候,講理也不容易。比如說早先的三峽移民條例上明文規定,那些表現不好、吃過官司坐過牢的人不允許列入移民的名單中。這讓許多不想搬遷的人感到不理解。噢,我好端端的良民一個,就是因為戀著自個兒的家鄉不願搬遷,你們幹部一次次上門做工作,逼得我們非走不可。那些坐過牢犯過事的人倒好,可以安安穩穩地呆在庫區不走,這是哪門子的理呀?
沒有人能回答出來。移民幹部非常傷腦筋。
解釋隻有一種:國家考慮為了不讓三峽移民給遷入地的政府和群眾帶來麻煩,所以作出了這樣一條規定。
政府想得如此周到,但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卻未必讓移民遷出地和遷入地的幹部群眾滿意。
遷出三峽庫區的人認為,既然承認三峽移民是犧牲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利益,那麽,為什麽隻讓普普通通的百姓作這種犧牲,那些曾經犯過事、對國家和人民欠過情與債的人就不能讓他們也犧牲犧牲?
對於這個問題,移民幹部們也未必解釋得清楚。
犯過事的人也有理呀:好好,過去我是犯過事,做過壞事。可現在我出獄了呀!改造好了呀!是個普通公民不是?那為啥就不能讓我們也為三峽建設貢獻些力量?犧牲些可以犧牲的利益?別人不願意搬遷,我們願意呀!我們願意做一名光榮的三峽移民呀!
三峽移民工作中就有這麽多誰都有理的事,你說咋辦?最後當然隻能服從國家政策一個大道理。但具體的工作卻難上加難了。
難也得把移民的工作做了,而且要做好。要不,咋叫“世界級難題”?
可不是的嘛!
那一天負責到安徽對接的幹部回來了,辛苦了幾個月,瘦掉了十幾斤肉,總算有了收獲。當幹部們正在拿著移民們的“對接合同書”在“總結成績”時,突然聽得門外有人大聲嚷嚷:“出來出來,你們這些幹部都是騙子!我們不去安徽了!安徽那地方我們不願去!不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