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劉誌庚正式出任東莞市委書記一職。
劉誌庚在任市委書記不到一年時間內,做了兩件和他的善良性格似乎不太相符的事來——都是容易得罪人的事情!
劉誌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砸了摩的司機的飯碗。
按理說,摩的司機這部分人群算是弱勢人群,風吹日曬不說,安全隱患不說,每個月能掙的錢也實在有限。那麽,心地善良、一心牽掛著弱勢群體的劉誌庚為何偏偏要端去這些弱勢人群的飯碗?
筆者詢問他。
劉誌庚笑笑,向筆者講述起他印象至深的一件事來:“那次是全國的檢察官檢察長在東莞會展中心召開的年會,快散會的時候,東莞的檢察長好心地提醒大家:東莞社會治安不好,你們上街一定要小心,最好不要帶包,不要一個人出去,最好是兩個人一起上街。當時我也坐在主席台上,感到十分難堪。”
這件事對劉誌庚觸動很大,當時他便暗下決心,一定要抓好治安。“我覺得我們東莞現在的經濟發展不發愁,關鍵是要給老百姓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現在東莞的老百姓慢慢富裕了,但社會治安差,假如你連命都保不住,你這個富裕又有什麽意義?”
確實,隨著東莞的富裕,其社會治安也顯示出令人擔憂的一麵來。據說,在搶匪中流行著一種說法:在內地搶一年,不如東莞搶一次。巨大的利益**使得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另外,東莞有著特殊的人口結構:東莞戶籍人口為171萬,常住人口697萬,再加上流動人口,總人口達到1200萬,在廣東省排第三,這決定了東莞承載著巨大的治安壓力。
2006年4月,劉誌庚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莊重承諾:東莞的社會治安一定要在今年年底得到明顯好轉,如果不能實現,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公開檢討。
隨著這個絕對的“軍令狀”,一場聲勢浩大的“治安運動”在東莞拉開了序幕。其中,最大的行動便是治摩(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