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個孩子的內心深處,都希望自己的樣子是父母喜歡的,包括相貌、聰明程度、個人能力、取得的成績等,都是達到了父母心中期待的樣子的。
有一個場景,特別能反映那些滿足了孩子需要的父母是如何做的。
在上幼兒園時期,當孩子從幼兒園出來時,他會快速地用眼光搜索接他的父母。當看到父母時,從父母的臉上,他看到滿臉的歡喜、喜悅,他快速地衝向父母,父母也高興地蹲下來把他抱在懷裏。
這種情況下,父母可能什麽都沒有說,僅僅是父母臉上的表情,就傳達了一個信息給孩子:我喜歡你,看見你就高興、幸福。
這時孩子得到的喜歡,不是因為孩子做了什麽,而是因為他是他自己,這與無條件的愛有一些關係。因為這樣的原因,孩子會是自信的,會覺得自己本身就是好的,無須做些什麽來證明自己。
這種深入骨子裏的自信會伴隨孩子的一生,讓他擁有陽光、開朗的性格特征,在與他人打交道的過程中,會相信自己是受人喜歡的。因此,他們往往敢於結交他人,在人際關係中也敢於提出要求。
而那些看見孩子時經常陰著臉,或目光根本不在孩子身上的人,他們的孩子就得不到這種僅僅因為是他們的孩子就被喜歡的體驗。這些孩子就可能會想盡一切辦法來吸引他人的目光,形成愛表現自己、說話誇張等特點。
這樣的父母養的孩子長大後,也可能會回避一切可以接觸他人的機會,比如有的人除了工作和家人,基本不願意和任何人接觸,這樣可以避免體驗到不被喜歡的感受。
在做法上,這兩種人完全相反,但在內心深處他們都是自卑的、敏感的、特別在意別人評價的。
可以說,孩子就像一棵樹,一直在長高,但他不知道他要長到多高才是合適的,那個合適的高度標準似乎在父母那裏。如果父母對孩子有足夠的肯定和認可,經常表現出喜歡的態度,他會知道自己的樣子足夠好了,已經達到了父母的期待,他會是自信的,長大後也不會想要向什麽人來證明自己了,可能會更多地跟隨自己的內心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