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清才子命運

9、主張立憲抵製革命

光緒三十一年(1905)春,康有為自加拿大南遊美國。秋,赴歐洲,旋回美國,撰《物質救國論》,以為“中國之病弱,在於“不知講物質之學”。這年,中國同盟會成立。為了抵製革命,清廷於次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頒布“預備立憲”。正在歐洲漫遊的康有為大喜過望,九月四日(10月21日),發出《布告百七十餘埠會眾丁未新年元旦舉大慶典告蕆,保皇會改為國民憲政會文》,謂:“仆審內外,度形勢,以為中國隻可君主立憲,不能行共和革命,若行革命,則內訌紛爭,而促外國之瓜分矣。”“今者舉國同心,鹹言憲法,遂至使臣周谘於外,朝廷決行於上。頃七月十三日明諭,有準備行憲政之大號,以掃除中國四千年之枇政焉。”說是“今上不危,無待於保”,準備於“丁未新年元旦行大慶典”,宣布舊保皇會“告蕆”,新開國民憲政會。說什麽“向日之誠,戴君如昔,開天之幕,政黨我先”,希望重溫立憲之夢。

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日(1907年3月23日),保皇黨人在紐約召開大會,康有為自歐洲趕來,“議行君主立憲”,正式定名為帝國憲政會,對外則稱中華帝國憲政會。在章程第二條中申明:“本會名為憲政,以君主立憲為宗旨,鑒於法國革命之亂,及中美民主之害,以民主立憲萬不能行於中國,故我會仍堅守戊戌舊說,並以君民共治、滿漢不分為本義,凡本會會眾當恪守宗旨,不得誤為革命邪說所惑,致召內亂而啟瓜分。”第三條申明:“本會以尊帝室為旨。”帝國憲政會成立後,康有為企圖回國從事政治活動未果,指使梁啟超等與清朝皇室貴族、國內立憲分子聯係,又借用僑商名義,寫了請願書,“乞立開國會而行憲法”。

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清廷宣布自本年起第九年召開國會,再於下月頒布《憲法大綱》。這個《憲法大綱》的主要目的是要保存封建專製製度。革命派采取了堅決反對的立場,而保皇派則表示擁護。《憲法大綱》頒布不到兩個月,光緒帝就“龍馭上賓”了。康有為又說帝國憲政會“本以保皇為事,忠義昭著”,“應發討賊之義”,但是榮祿早死,慈禧太後也卒,誰是賊呢?“查大行皇帝之喪,實由賊臣袁世凱買醫毒弑所致”,於是“簽名上書監國公,請殺賊以報先帝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