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四日,順治帝身患“病痘”(即天花),臥床不起,高燒不止,昏迷不醒,生命危在旦夕。此時皇太後不能不考慮其子身後之事,便授意翰林院學士王熙起草遺詔。反映了她的思想和意向,遺詔內容突出表現在以下三點:
第一、明諭立嗣。皇太後接受太宗未立嗣的教訓,避免繼統鬥爭的重演,另外又考慮到順治帝患“病痘”早逝,福臨的長子已死,次子福全未出痘,三子玄燁已出痘,於是遺詔曰:“朕子玄燁,年八歲,穎慧,克承宗祧,茲立為皇太子”。
第二、異姓輔政。皇太後想到新帝年幼,須有重臣輔政,可是又憶起順治初年,宗室多爾袞輔政期間的種種弊病,故決定選擇非宗室大臣輔政,以便控製,更為效忠,故遺詔“特命內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為輔臣,伊等皆勳舊重臣,朕以腹心寄托,保護衝主,佐理政務”。
第三、安撫滿貴。皇太後深知,清初開國之時,以策略用人,重用大批漢官,滿族貴族不滿,為了安撫他們,在遺詔十四條罪己狀中,有三條是向滿族貴族罪己的,詔曰:“滿洲諸臣或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宜加倚托,盡厥酞為,聯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國,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為戒而委任漢官,即部院印信間亦令漢官掌管,以致滿臣無心任事,精力懈弛,是罪一也”。以此來增強和鞏固滿族貴族內部的團結。
七日,順治帝病逝,將遺詔“布告中外,鹹使聞知”,使得順康政權交接平穩過渡,玄燁即帝位,年號康熙,尊祖母為太皇太後。
太皇太後對年僅八歲的康熙帝十分喜愛,她為了大清王朝的鞏固與發展,培養孫子成為一代英主,一麵加強教育,使他讀書明理,提高以國事為重的個人素質,一麵通過具體政務,增強他治國安邦的能力。康熙帝曾充滿感激之情說:“憶自弱齡,早失依恃,趨承祖母膝下三十餘年,鞠養教誨,以至有成,設無祖母太皇太後,斷不能有今日成立,閣極之恩,畢生難報”。可見,太皇太後對康熙帝影響是很深刻的。